
政府间有效协作不足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我们有许多问题需要追问:死猪事件的背后有无行政不作为,监管不给力等隐性因素?嘉兴媒体也曾报道当地养殖密度大、环境透支严重、少数养殖户随意丢弃死猪现象,为何直到黄浦江上突然漂来大量猪,才引起多方关注?生产、养殖方式的改进,环保意识、动物防疫问题的强化培训、无害化处理的奖补措施等,有多少可以多部门积极合作的工作被长期忽视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反应措施中各级人民政府职责的规定,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但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本行政区域却成了应急处置的一个束缚,在漂流猪事件超越一个行政区域规定的时候,政府间的共同行动却明显缺失。
面对该突发事件,各方轻描淡写式的回应让人很无语。上海有关部门开始只是称这是从浙江漂流下来的死猪,言下之意,与上海无关;然后又声称“上游无疫情”,现在又自相矛盾地说“疫病非人畜共患”;当地水务部门表示水质达标,“数据正常”。面对河面上到处飘浮着死猪,河道两岸垃圾肆虐的场景,这样的结论显然难以服众;本来应该承担主要调查职责和善后处理的环保部门却向公众哭述困难,声称由于死猪数量太大,本地已难以处理。浙江农业厅的“冻死说”和“习惯说”,更是难逃推卸责任的嫌疑。农业部“无大规模动物疫情”和“已做无害化处理”的说辞,也涉嫌瞒报事实真相。
平心而论,同一流域的公共治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精诚合作快速反应。“漂流猪”并非偶然事件,当政府、养殖户、非法商贩纠结于经济、观念、市场、法制等多种因素时,我们惊奇地发现,如何安全地处理死猪却成为其中一个最轻的砝码,这不能不成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得研读的一个案例。
【对策】打好公共卫生应急“组合拳”
漂流猪等一系列公共卫生事件不时出现,让我们意识到,仍然需要持续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应急管理决策、组织机构的组建和指挥、协调、控制等方面大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首先,进行事件处置的评估。
进行事件处置的评估是《应急预案》中事件善后处理的应有规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各政府部门依据统一的部署具体负责各自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工作,其风险评估项目由其本身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所决定。要依托现有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较好地实现风险管理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连接。这些评估报告的意见,要体现为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制度性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