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同时要求,干部由领导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必须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那么,麻阳推行的“任期制”是否与公务员法相违背,也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组织部门认为,这种制度是大势所趋,并没有与公务员法相冲突;而一些在职官员则认为,麻阳这种科级干部“任期制”在公务员法里没有明文规定,缺乏法律依据,纯粹是地方“土政策”。
记者注意到,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在各地已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改非”也产生了不少深层次的问题。
有部分“改非”领导干部,虽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技能娴熟,“改非”后却派不上用场,造成人才浪费;同时,由于不少地方对“改非”领导干部的使用管理松散。有的安排工作很少,分配任务很轻;有的甚至根本不安排工作,以至“改非”领导干部成了无人监管的“自由人”,有的甚至在外面兼职做生意,从而加剧了单位人浮于事的现象。
自从宣布被免职后,刘昌春已经两个月没有被安排做事情了,上班后他只能坐在办公室里看书。
“干部‘免职’相当于‘退休’,这在我们当地是‘潜规则’。我现在基本上处于‘吃空饷’状态。”刘昌春坦言,他离退休还有13年时间,并不想一直这样“吃空饷”。
对于刘昌春提出领导干部“免职”就相当于“退休”的说法,符小平予以了否认。
符小平认为,麻阳大部分因为15年任职到期而被免职的干部,还在继续干着工作。
“领导干部‘能上难下’的官场心态,并不是麻阳独有。”麻阳县有公务员坦言,这些“改非”后官员的身份很尴尬,要想让他们像普通员工那样做事很难。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单位一边事多缺人手、一边又是“改非”官员无事可做的怪现象。
“这些被‘改非’的人员一般是本单位的老领导,不但资历深,而且架子大得很。安排他们做一般工作,根本不可能!”这名公务员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