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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案发缘于天价中介费 国企想中标也得找人

  法律解释

  法条: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某国企中标

  划给丁书苗1亿元

  国家审计署例行审计

  有关部门提供了这个线索

  延展审计

  企业承认潜规则

  内部立案调查

  发现项目运作人侯军霞

  抓获侯军霞

  供出其母丁书苗

  抓获丁书苗

  供出刘志军

  引爆刘志军案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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