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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时代铁道部潜规则:央企拿项目通过丁书苗

面对检方的指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痛哭、认罪。6月9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刘志军受审。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此前一天,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刘志军、辩护人,开了一天的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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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检方的指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痛哭、认罪。6月9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刘志军受审。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此前一天,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刘志军、辩护人,开了一天的庭前会议。会上刘志军认真看了相关案卷和证据,表示认罪。刘志军面临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指控。关于涉嫌受贿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丁书苗)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关于涉嫌滥用职权罪,检察院指控,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致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方建议,应以这两项罪名,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

  高铁功过

  刘志军受审的情况经媒体报道后,再次引发了关于刘志军功与过、罪与罚的大讨论。从2003年至2011年,刘志军一共担任了8年铁道部部长,期间主持完成了中国铁路第五、第六次大提速;还主持铁道部与川崎重工、西门子、庞巴迪等企业谈判,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从国外引进了高铁技术。在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他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是大规模建设高铁。2006年,中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开始超过2000亿元,其后逐年增加,到2010年,已增至7000多亿元。京沪、京广、郑西等大量高铁项目都在这期间陆续开工。对于引进高铁技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林左鸣曾这样评价,“原铁道部做到了用市场换技术。动车技术在国外研发出来后,欧美国家缺乏发展的空间。原铁道部采取正确的做法,获得并创新了动车技术。”但对于刘志军在铁路建设领域的大手笔,时至今日仍然是毁誉参半。支持的一方认为,中国应该适度超前建设高铁,短时间建成大量高铁,降低了征地拆迁的成本。这些人甚至认为目前高铁降速至300公里每小时并不合理,应该恢复至时速350公里。反对者则认为,中国地大人多,建设京沪高铁等一定数量的高铁是有必要的,但让高铁全面开花,甚至“条条线路时速350公里”,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标准,必然带来高成本、高票价,却并不能解决中国的运输瓶颈问题。而且高铁建设会给铁路系统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未来大量高铁线路的盈利情况也并不乐观。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就始终认为,中国绝不应该大规模建设高铁,而是应该建更多的货运线路。在刘志军领导铁道部期间,压缩工期成为铁路建设常态。特别是高铁项目,基本上都接到了压缩工期的要求。例如,京沪高铁原计划工期为5年,但实际建设工期仅用了3年又5个月。这些压缩工期的要求往往来自原铁道部高层,以口头命令的形式下达。赶工期加剧了高铁设计者、建设者的“痛苦度”,一些高铁建设者也对压缩工期有可能带来的质量隐患,深感忧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曾经问铁道部经济规划院研究院一位专家,“建设速度需要这么快吗?能不能慢一点?”得到的回答是“三个等不及了”,即刘志军等不及了(政绩需要);中国高铁产业发展等不及了;中国经济发展等不及了。刘志军时代的铁路建设,还存在另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即经审批的铁路项目,原铁道部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擅自提高速度等级。一位参加国家发改委新建铁路项目后评估的专家,曾向记者抱怨,“原来发改委批复建设客货混跑的线路,结果被建成了客运专线;原来发改委批复建设时速250公里的线路,结果被建成了速度等级为350公里每小时的铁路。真不知道这些项目的后评估报告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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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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