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文让国企天价购热
时任营口市热电公司技术处副处长的高鹏说:“热网工程完成后,不但没有按规定进行打压,而且是根本没有对管道进行清洗就投入使用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没有对管道进行清洗的后果是,营口市用天价购热以补偿热源提供者——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营口热电公司2011年5月31日给营口市人民政府行文:“由于水质不合格的原因,给华能热电带来的供热成本增加5098万元。”
2011年8月30日,营口市发改委、物价局给华能营口热电公司(卖热者)和营口市热电公司(买热者)下发了《关于制定华能营口热电公司供暖热力价格的通知》,核心内容是:“华能电厂供暖热力价格每GJ为40元。”
对于这一文件,身为热力购买方营口市热电公司总经理的万金华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政府用红头文件形式公开补偿因未清洗管网而给华能公司造成的损失。
万金华介绍,华能营口热力公司在筹备之初,就热力价格曾与营口市热电厂有过协议,约定价格为26至30元/GJ,而这一价格是符合市场行情的。如辽宁的锦州热源价格仅为26元,阜新仅为25元,北京不过才33元。
营口市在华能供热两年后将价格上调至40元的天价。在万金华看来,这就是用政府文件变相给华能补偿损失,以达到掩盖相关人员渎职的目的。
万金华痛心地说:“我公司按照政府文件的价格比双方最初议定的价格(其实就是市场价格)要向华能多支付1亿多元。就此项工程而言,加上工程浪费和以后的利益损失两方面,保守估计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要超过2亿元!这是我们的国企啊!”
万金华,这位营口市人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营口市劳动模范,从2011年8月开始举报,至今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