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梦”高于“宪政梦”
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应当看到民主、自由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含义。在民主的旗帜下,有代议民主,也有协商民主,有直接民主,也有间接民主,还有其他类型的民主;在自由的旗帜下,有积极自由,也有消极自由,还有其他类型的自由。民主、自由的这些不同提醒我们,要以差异、共存的思维看待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费孝通先生说得好:“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梦想,不同国家的梦想应当“美美与共”。在当前的语境下,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地说,“中国梦”与“美国梦”就应当“各美其美”。那种以“美国梦”来代表“宪政梦”,再以“宪政梦”来代表“中国梦”的思维模式,既是一种文化上的不自信,也是一种“懒汉思维”。试看这种思维模式背后的逻辑:因为美国有总统与州长的大选,所以我们也要有这样的大选;因为“美国梦”代表了“宪政梦”,所以“宪政梦”就可以代表“中国梦”……诸如此类的逻辑,实在是过于简单化了。
那么,“中国梦”到底是指什么呢?从文明发展的角度回答是:“中国梦”是对中华文明的现实坚守和未来进行的想象与憧憬,或者说,是对中华文明未来形态的描绘。“中国梦”的内容,就是中华文明的方向。“中国梦”之所以是“梦”,就在于它还没有最后完成,还没有最后实现,还有待于中华民族去追求。这样的“中国梦”,显然不是“宪政”一词可以概括的,不是“宪政梦”可以指代的。
在这个问题上,福山的“文明终结论”提供了不同的、同时也是颇具诱惑力的解说:美国式的文明形态已经展示了其他文明的未来或最后归宿,中华文明的未来当然也不例外。福山的这种言论,实为当代中国的一些立言者以“宪政梦”指称“中国梦”的依据。然而,正如前文所言,政治是多元化的,文明是多元化的,多元文明之间的共存、竞争甚至冲突必将长期存在。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梦”或中华文明的未来图景绝不是福山的“文明终结论”所能够解释的。这既是“中国梦”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