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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析中共“立法法”:政党改革需法治框架

除了历经多次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之外,至今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了由数百项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共同构成的党内法规格局。

  此次出台的《条例》,对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在制定党内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中,《条例》特别注明要“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同时,《条例》具体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为了保障党内法规的科学性,《条例》除了对党内法规的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等环节作出了规定以外,还特别对党内法规备案、清理与评估作出规定,分别细化了备案制度,增加了清理制度,并确立了实施后的评估制度。

  “党自身的改革及建设不能只靠一些地方的修补或者突出某一个方面的重点来完成,而是已经进入了一个依靠制度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历史时期,它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党的改革需要在一个有效的框架里面进行,一个是法治的框架,一个是顶层设计的框架。”蔡志强告诉本刊记者。

  体现出民主性

  据媒体报道,2012年初,中央就着手修改和制定“规定条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是中央就该“规定条例”征求过意见的专家之一。

  《条例》的这一制定过程便反映了其本身所规定的另一原则,即党内法规的制定应当“符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

  新华社报道特别提到,与《暂行条例》相比,《制定条例》将“有的党内法规公开发布”的规定,修改为“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确立了“以公开发布为原则、以不公开发布为例外”的制度。

  姜明安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这样修订可以提高党内法规的知晓率,进而监督相应法规的贯彻执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党的民主性、先进性。

  “现在的制度建设我认为有一些东西还需要健全、完善,特别是在具体的制度方面。比如,怎么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这个东西需要更好的具体的制度,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很好的根本制度,但在现实中贯彻必须要有具体的制度程序来保证,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戴焰军说。

  在法规制定的原则和程序上,《条例》体现出了民主性。

  例如,《条例》规定,起草党内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充分了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具体的程序上,《条例》明确对征求意见环节作了细化规定:一是规定征求意见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二是规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草案,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三是规定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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