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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改委:门难进脸难看 此前越改革权越大

2011年4月12日,发改委表示收紧大型煤化工项目的审批,并再次明确列出禁批目录,直至煤化工产业规划出台。如何界定发改委职责边界,改革其审批权限,也被看做是新一届政府职能转变的风向标。

  发改委内部人士透露,其改革初步方案的“三定”原则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一方向进行。

  这位内部人士介绍,按照“三定”方案,发改委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要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发改委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按照这一逻辑:改革的路径就是两方面的突破:第一,必须弱化其审批权,突出其在宏观经济调节上的职责,减少计划经济色彩;第二,针对改革设计这一职责,必须有所强化。

  事实上,5月16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同样体现了这一原则。

  本次调整涉及发改委的还有26项,均属于投资审批类项目,包括取消“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医学城、大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核准”等15项和下放“企业投资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稀土深加工项目核准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等11项。

  将属于社会的归还社会,将属于地方的归还给地方,这次简政放权的意图十分明显。

  “要把该放的坚决放下去、放到位,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也作为了重要的原则被徐绍史重点提出。他还希望,地方发改委也立即行动起来,“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支持和帮助国家发改委”,完成这次改革。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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