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尸体,收取费用。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无法接受的。因为死者已经蒙难,收费行为无疑是趁人之危,发死人财。而公众的这种质疑,也不无道理。2009年10月,为了救溺水少年,3名大学生遇难。当地打捞因此队"挟尸要价",成为舆论关注此类事件的开端;2011年5月8号,福州晋安河,一名女子落水身亡,打捞队嫌打捞费用过低,停船观望;去年7月17号,辽宁丹东,一中年男子溺水身亡。当地打捞队称,"钱不给足,就不下水捞人";今年3月5号,江西九江,一女子投南门湖自尽,因无法应承1万元的价格,当地打捞队拒绝作业。而这些,只是此类事件中极小的一部分。
打捞队:打捞行动高度危险 设备养护需资金
此类事件曝出,人们往往会同情死者,指责打捞队的无情与冷漠。按照死者为大的传统,打捞队漫天要价或许可以谴责。但作为打捞队本身,他们为什么要高价?要价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记者肖源昨晚联系了两家打捞队。
对于人们所谴责的这些"捞尸要钱"行为,退伍兵出身的郑利凯有自己的看法。郑利凯是一个民间救援队队员,他的团队在工作之余,4年时间打捞了40多人:
郑利凯:如果他家里确实有条件的话,给我们一个辛苦费,像我们设备每年要保养,我们出人出车。如果水情要好点还可以,要是水情不好,水较深的话,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对自己生命都存在一些威胁。
这些威胁,在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的李延照眼里,却是非常具体的:
李延照:一方面,水下你不知道深浅。第二,水下是非常漆黑的一个环境,你要克服心里恐惧。第三,水底下可能有水草。第四,水下可能有渔网,水下有水草、水下有渔网可能会把这个人缠住了上不来。第五,这个水可能会有暗流,如果有暗流的话,就很有可能把人带走,这都是一些致命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