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中间商”链条
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加之有源头,自然会有“中间商”趁机牟利,从源头获取信息,转手卖给市场。因此,必须从中斩断犯罪利益链条。谈及此,公安部刑侦局政委、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副指挥长杨东表示,三次专案行动共打掉利用网络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中间商”500多个。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网名为“小妍淡淡点”“诚信到永远”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通过互联网,分别以宾馆住宿信息60元—150元、手机 定位每次10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额达18万余元,并将信息向第三方加价出售,非法获利4.5万余元。周某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判刑。
自2009年9月,犯罪嫌疑人黄某,通过互联网代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其以低价从网上购得公民个人车辆、银行记录等信息后,再以高价出售,从中赚取差价,非法所得共计28万余元。现黄某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刘安成局长介绍,“中间商”在向各地批发、零售信息的同时,相互不断买入新的信息,掌握海量数据,构成兜售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有的提供个人乘坐航班信息,有的提供全国工商档案查询,有的专门提供各银行账户信息,犯罪网络庞大。
高压严打下游犯罪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多种下游犯罪的源头,易滋生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与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合流,滋扰民众,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十分严重。
今年3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简某报案,当日12时许,其舅舅林某在上海虹桥机场遭他人限制人身自由,并被索要300万元。接报后,警方即开展侦查,于3月4日上午将被非法拘禁的林某解救,并抓获5名涉案人员。
经查,被害人林某与朋友王某有债务纠纷,王某便委托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讨债,并承诺将讨回钱款的30%作为报酬。为此,犯罪嫌疑人仝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林某证件号码及航班订票信息,纠集讨债人员将林某截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间断组织打击行动,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光明日报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