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推进 2013年3月9日,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提到,未来五年,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在林看来,反腐败法的出台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成的标志。 对此,林认为,这个任务继而遗留到了下一个反腐五年规划中。 2012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廉洁的基本要求作出硬性规定,如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兼任一个以上公职,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在非国有、集体企业的任职,禁止三代以内血亲在上下级部门工作等。提出类似建议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等人。 “反腐败法对反腐来说尤为重要,是把整个反腐败体制化、机制化、法制化,只有法制化,才能将反腐败机制的权限及运作程序,包括反腐对象(如被双规者)的权利保障等做统一的整体设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 除了反腐败法的出台,林建议尽快出台两个规范性文件,一个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为道德典》,“把这些年来中央纪委和党内规定的一系列法规汇笼起来,提升到国家道德规范的高度上来。”林说,至少要包括以下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此外,把这些年来颁布的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汇编成册,制订一个《国家公职人员腐败行为惩治条例》,比如像不明财产罪、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纳入到这个条例中来。”林说,“道德典加上司法解释的汇编,也能起到类似《反腐败法》的作用,再加上我们有现成的五大监督体系,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中国的反腐败体系已经建立了。” 网络反腐入规划的可能性 200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正式将网络举报增加为举报腐败行为的新途径;当年6月开通“12309”举报电话;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也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很多地(市)级、县级纪委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一些地方还开通了手机短信举报。 “尽管网络反腐越来越频繁,并显示出越来越大的效力,但是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总数来看,由网络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毕竟占很小的比例。网络反腐并不是我国反腐的主渠道。”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说,当前反腐的主渠道还是一些主管机构在日常工作检查、审计机关审计、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实名举报等反腐方式。 2012年1月10日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公报指出,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首次谈到了互联网、微博客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出要发挥广大网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2年,网络反腐不断增添例证。而在网络迅速积聚舆论的注意力之后,相关部门快速回应并介入调查也备受舆论关注。 本刊梳理了2012年的数个案例,其中山东农业副厅长单增德被曝光为情人写离婚承诺书一事,两天内即被山东省纪委证实,并介入调查;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因性爱视频曝光3天后,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随即免去雷政富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是以最短时间被免除职务的官员;黑龙江省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人大代表孙德江遭实名举报后3天,双城市纪委对其立案调查,一周多之后,孙德江陆续被免去代表资格和职务。 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达才在网络爆料后27天被免去职务;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免职的过程相对较长,10月末,网络上曾出现大量李亚力包庇其子醉驾并殴打交警的帖子,12月6日太原市全市公安干部大会宣布中共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停止李亚力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白会民接受媒体时表示,网络技术的确为反腐倡廉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白为民认为“网络反腐”并不等同于网络举报,“只有依法向国家机关告发,要求追究行为人责任,才属于举报行为。否则,只能视其为个人言论,发帖人应自负责任。无论是传统方式举报还是网络举报,检察机关都提倡实名举报。” 在马怀德看来,网络反腐有天然的制约和局限性,“网友在揭露一些事件真相的同时,可能会损害一些无辜人的利益。未来的反腐不能仅仅依赖于这些偶然事件去披露、查处腐败案件,而是要靠比较健全的日常制度。” 网络反腐,任建明认为明确写入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可能性不大,“可能还是延续过去的表述,如‘发挥网络舆情的作用’、‘关注舆情动态’等。” 原标题:中央领导说反腐 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 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在回应反腐的问题时,李克强指出,腐败和我们政府的信誉应该说水火不容,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 为政清廉应该先从自己做起,己正,才能正人,这是古训,也是真理。自古有所谓“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我们愿意接受全社会、接受媒体的监督。 我们还要建立和完善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让腐败行为、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让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我们还要用简朴的政府来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前一段我收到财政报告,1—2月份,中央财政收入增幅只有1.6%,可以推想,未来财政收入再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不大可能了,但是民生支出是刚性的,不能减,只能增,那就需要削减政府的开支。 这里我们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对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2013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反腐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 中共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心坚定,人民期盼高,党内外瞩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抓好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党动手一起抓,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地抓,坚持住、可持续,积小胜为大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害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运用机动灵活的方法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抽查,求真务实,务求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