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政治局23日举行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这也是他履新百余天内,第三次发表关于司法方面的讲话。这三次讲话均提到了司法存在的问题,力度之强,出乎学界预料。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昕表示,综合这三次讲话,习的表述内容与十八大内容相一致,总体上为原则及方向性的表态。但言辞中却更加强调宪法落实、司法独立等关键性问题,「可以看出习在司法工作上会有动作。」 习近平在23日讲话中强调,中共作为执政党,对推进依法治国有重大作用,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这被学界称为高层在组织层面对依法执政作出的具体安排,此前并不多见。 在去年12月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习则在论述党的领导问题时表示,新形势下,中共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第四轮司改或今年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称,从相关内容来看,高层对于「党领导司法」的内涵和方式有了更明确的表态,即逐渐意识到司法有独立的运行机制,党的领导不能成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阻碍。 「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司法机关,只要确保依法执政或依法办案,就是体现了党的领导和党的意志。从这一点来看,高层对于党和司法的界限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即必须尊重司法的特点和规律。」 依法治国一直是政治局学习的重点内容。过去10年,政治局四度将法律制度作为学习主题。 观察人士注意到,此前4堂课的「授课先生」均为学术教授,而此次集体学习的老师则为五位一线高官,这可能会使课堂上理论讲授的内容锐减,却更加注重解决工作实践中的问题,为下一轮司法改革指明方向。 而从时间点来看,中共此前三轮司法改革均是在党代会的次年而始的,即先通过党代会确立改革方向,之后由相关部门提出改革措施。若依据这一模式,第四轮司法改革方案有可能于今年出台。 徐昕称,在新领导集体第一任期内,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不会太大,或将以外界不满的制度改革入手,如彻底废除劳教制度。「这之后是否有更大力度的改革,尚需观察。」 中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