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官员欲公开财产 妻子称公开就离婚

2013-02-03 15:14  来源:长城网

  厅级干部“晒家产”

  “我们一家三口,目前仅有一套房改房,是1998年市纪委分的楼梯房,面积约74平方米,那个位置的二手房市场价格,约每平方米1万多吧,我不太肯定。2003年之前,我还有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福利房,位于五羊新城,后来以四千多元/平方米卖掉了。”

  2013年1月18日,在广州市“两会”上,这段袒露家底的陈述,让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一夜成名”。

  在当下,“家产”往往是一个官员最敏感的“隐私”。如此坦白道来,让这位一口浓重湖南乡音、留着稀疏长发的小个子官员,成为媒体蜂拥寻找、网民争先喝彩的对象,并被冠以“财产公开第一官”等闪亮头衔。

  其实,范松青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第一人”。不过,在南方周末记者所了解的个案之中,范是截至目前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个——副厅级。

  对现年58岁、官场生涯已至尾声的范松青而言,这个颇具英雄主义色彩的举动,来得有点意外,但也在情理中。

  2013年1月18日中午,前去报到参加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范松青,带上了一份当天才最终定稿的提案——《关于广州市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的建议》。

  公开官员家庭财产的做法,在国际上被称为“阳光法案”,两百多年前发端于瑞典,先后已在上百个国家实施,向来被认为是政府遏制腐败、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效措施。但在中国,这项制度却始终并未实行。

  其实早在1995年,中央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官员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各项个人收入,相关材料再由单位统一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如不实申报,由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部门处理。之后十几年,中央出台过多份新的政策文件,不断扩大申报群体和事项范畴。

  但这些经年累月的申报材料,都是“专人保管”,有关文件对查看这些材料的权限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因工作需要才可调看。

  就连参与申报的官员,也普遍认为这是“年复一年的走过场”。这套制度的有效性,也随这些年腐败现象的恶化广受垢弊,因此外界对公开的呼吁声渐强。

  在2007年进入政协之前,范曾在广州市纪委做了十年的政策研究工作,对此关注已久。他决定今年的提案就做这个,“一方面,十八大之后国家反腐力度在加大;另一方面,网上又不断爆出‘表哥’、‘房叔’之类的丑闻,我感到官员财产公开已经到了不得不推的时候了。”

  刚来到签到处,这份切中时弊的提案就吸引了一堆记者。有人问,“既然你愿意带头公布财产,不如通过报纸做个表率,先公布一下家庭房产情况。你有几套房?”

  尽管这个问题让范松青觉得“好犀利”,但他沉默了一会,还是微笑着说出后来四处流传的那番话。开了这个头,他在后来的采访中,索性把自己和妻子的收入等也和盘托出。

  范松青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问题的官员,绝大多数官员的回应方式都是“打太极”。但范是个“非典型”官员:他早年当过兵,退伍后从家乡的公务员岗位上,考进了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毕业被分配到湖南省零陵地委党校任教——这算是个安逸的好工作,但他申请调入《零陵报》做记者,并且一干六年,成为当地仅有的三个高级职称记者之一。后来举家搬至广州,他再入仕途,但一直从事的是政策研究类工作。

  “在我所从事过的四个职业——士兵、记者、教师和官员,最喜欢的是记者。”眼下,范松青正好把那段记者生涯写过的文章整理成册,自费出了本书。当年轻记者把录音笔伸向他的时候,这段“忆往昔”的情结,也推着他果敢了一把。

  1月19日,当范松青因此突然在媒体走红,他所在的大学同学群里群情沸腾,大家给他奉上了各种炙烈的褒奖。其中一位现任广州市某高中校长的同学表态说:“老范做了第一个公开财产的官员,我愿意做第一个公开财产的校长。”

  这些话让范松青欣慰不已,他把留言一条条摘录下来,保存在电脑里。

责任编辑: 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