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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晚,记者赶到了事故发生地山西省蒲县。在蒲县人民医院,记者看到了2012年12月的急诊接诊记录。在一份手工书写的记录册上,24日与26日均有急诊病人,但发生事故的25日却是空白。接诊记录显示,拥有10万人口的蒲县,当天没有1人在该县人民医院急诊处看病。 一位值班医师告诉记者,凡是通过120急救送来的病人,都会先在急诊处就诊。在他的印象中,25日并没有收治隧道爆炸事故中的伤亡人员。 随后,记者从中铁隧道集团宣传部负责人了解到,5名伤员中,3名轻伤职工已被送往距事发地368公里以外的河南省孟州市人民医院;2名重伤职工也被送往不同的医院,唐福在临汾市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赵德君在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两人的家属都是在事发后第二天从工友的电话里得知消息的, 但是,该负责人拒绝透露8名死者送往的殡仪馆。 如何追查瞒报事故责任? 1月1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山西公安”发布消息称,山西警方已对此次事故立案调查并查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黄怀刚、宋海涛、杨美东、王秋林在事故发生后蓄意瞒报事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目前,该四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以上四人分别是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六标段项目部经理、六标段项目部第六分部经理、党委书记和总工。 据了解,山西中南铁路南吕梁山隧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由来已久。2011年11月,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曾对南吕梁山隧道进口施工现场进行过检查,检查人员当时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一片混乱。2010年4月,在未提前进行任何安全生产论证、评价,未编制安全专篇的情况下,山西中南铁路通道项目就已开工建设,埋下了先天隐患。加之属地监管不力,事故苗头渐现。 “这起事故的调查原本应该由临汾市负责,但考虑到事故的性质,特别是考虑到有瞒报的现象,我们把事故调查组提高了档次,由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要求,调查组要依法依规严格调查,查明事实真相。同时,全省桥涵施工单位要认真排除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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