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郑松泰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倒插国旗和区旗,显示非真诚拥护基本法,不符担任议员资格
大公报讯(记者 庄恭诚)在反对派全力包庇之下,立法会谴责郑松泰倒插国旗和区旗的动议,昨日获得39票贊成、25票反对,未能达到三分之二议员支持、方可通过的门槛,郑松泰侥幸逃过DQ。建制派议员在会上狠批,郑松泰的行为是刻意否决国家和特区,显示其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不符担任议员的资格,而且他在法庭裁定罪成的情况下,依然找藉口开脱,反映他根本毫无悔意。
这次立法会谴责郑松泰的动议,由独立议员谢伟俊提出,获建制派一致支持。去年法院已裁定,郑松泰于前年10月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倒插国旗和区旗,触犯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罪名成立、罚款5000元。
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发言时,批评郑松泰倒插国旗和区旗,意在侮辱国家和全国人民,而且他在事后没有丝毫悔意和歉意,甚至不断找各种藉口开脱过错。廖长江强调,若立法会仍把此事视作等闲,将难以维持议会的尊严和形象。
不拥护基本法 无资格做议员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出,郑松泰作出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时,不理会旁人劝喻,明显不是贪玩,而是刻意通过这种行为,否定国家和特区,显示他并非真心实意地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按基本法规定,他根本无资格做议员。她又说,郑松泰于前年宣誓就任时,自行增加“全民制宪、重新立约”等字句,目的是将其否定基本法和推动“自决”的主张,僭建在立法会议员誓词之上,因此不应具议员资格。
经民联副主席张华峰痛斥,郑松泰行为不检、践踏国家尊严,事件只是反映他无聊、无耻、无知,依情、依理、依法都需予以谴责。
张华峰强调,尊重国旗是应有之义,郑松泰的做法属自残自辱,有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之人,都不会容忍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
工联会议员陆颂雄发言时,直言现时立法会出现愈来愈多“做骚扮嘢”、“搞鬼扮马”的状况,郑松泰正是担心自己被镜头冷落、不甘寂寞,为了引人注意,才作出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最后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纯属“抵死”、“不作死就不会死”。
郑洋洋自得不认错
反对派则在会上多番为郑松泰护短。公民党杨岳桥明言反对动议,称建制派小事化大、不尊重国旗不等于不尊重其背后的意义云云。
专业议政梁继昌表示,郑松泰的行为确实幼稚无聊,但称严重性不足以取消议席。
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49B条,这次谴责郑松泰动议所提及的不检行为,早前已经调查委员会确认成立,若经在席议员三分之二贊成,动议即告通过,郑松泰将被取消议员资格。不过由于反对派保驾护航,动议昨日在39票贊成、25票反对之下,遭到否决。
郑松泰在会后仍坚拒认错,亦不肯感谢反对派相助。但他又认衰说,法庭已裁定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有罪,自己日后未必会再作出同类行为。
梁美芬倡增停职扣薪等惩处

图:梁美芬建议议事规则委员会增加其他惩处机制
“谴责郑松泰动议”调查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昨日在动议被否决后表示,在既有机制下,立法会议员若行为不检,只会面临谴责或不谴责两个选项,但最终成事难度颇大,建议议事规则委员会考虑增加其他惩处机制。
按照现行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机制,立法会议员若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唯一的惩罚是在经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贊成谴责的情况下,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但现实政治力量对比,令谴责动议很难通过,而且议员的不检行为,未必均达到需取消议席的程度,变相令议员行为在很多时候“无王管”,昨日的郑松泰事件就是案例之一。
而假设议员在会议厅内不守秩序、行为不检,例如冲出座位、高呼口号、乱抛示威品,主席有权将其逐出会议厅,但除非如前议员黄毓民掷杯案一样,涉及刑事罪案的成分,否则在这类情况中,议员大多不会遭遇后续惩戒。
梁美芬提到,调查委员会工作期间,研究了海外立法机关惩罚议员不当行为的机制,包括开除议席、停职、训诫、扣发薪金、罚款及道歉等。她相信,这些海外经验值得立法会参考。
反对派眼中只有议席没有法治
反对派议员郑松泰因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倒插五星旗及区旗,被判罪成及罚款5000元。立会议员谢伟俊及后就事件提谴责议案,立会昨恢復辩论议案,一旦获得在席三分之二议员投票贊成即可通过,郑松泰将丧失立法会议席。在反对派护航下,谴责郑松泰动议最终不获通过。
立法会作为立法机构,守法是议员最基本的操守和要求。然而,郑松泰被判罪成后毫无悔意,反指判决反映香港不开明。
郑松泰作为议员及大学讲师,应深明五星旗代表国家尊严,他仍故意作出侮辱行为,立法会予以谴责并褫夺其议员资格,乃天经地义。
在是非黑白绝无悬念的事实面前,反对派却以诡辩为其犯法行为保驾护航。昨日反对派在议会上的言行,显示他们为保议席,可以置法治精神、法律、道德操守不顾。
身为大状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理应守护我们的法治精神和制度。昨日,他在立法会上公然表示,取消议员资格等同推翻数以万计选民的决定,非同小可。他更形容对郑松泰的谴责议案,是政治打压行为。
议员犯法后的议席问题,居然要尊重选民决定,这是什么逻辑?难道选票可以高于法治?难道选票可以成为议员的保护伞?难道刑不上议员?
昨日立法会一幕,反对派为全港市民上演了一幕不顾法治精神、毫无道德底线的最坏示范。(蔡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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