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吴惠权
违法“佔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早前到台湾出席“五独”论坛时,公然鼓吹香港可考虑成为“独立国家”的言论,引起各界猛烈炮轰。继特区政府予以严厉谴责后,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亦相继发稿,批评香港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分裂势力,公然宣扬香港“独立建国”等言论,是充分暴露其分裂国家的企图,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挑战。
中央部门及特区政府先后发表声明谴责戴耀廷,反映其“港独”言论已经逾越了宪法、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界线,公然损害国家主权,妄图分裂国家。戴耀廷走火入魔的言论,暴露其不单是违法“佔中”搞手,更成为分裂国家的“民族败类”。这样的人根本没有资格继续在大学任教,其煽动分裂的言论更有触犯法例之嫌,不论是政府及港大校方都必须严肃处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人大会议闭幕时强调,一切分裂祖国的行径和伎俩都要注定失败,并会受到人民的谴责和歷史的惩罚。习主席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企图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分裂者,对于企图在香港煽动分裂的“港独”分子,是一个严正的警告,戴耀廷等“港独”分子也必将受到法律和歷史的惩罚。
对“港独”言论不能掉以轻心
戴耀廷在“五独”大会上声言,中国各民族的“反共、反专制”运动“一定会成功”,“而且不用太久”,他更公然鼓吹港人要为“人民自决”做好准备,思考将来应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还是组成中华民族“联邦政府”云云。戴耀廷的言论不但是要推翻国家的执政党,更提出所谓“独立建国”或组成“联邦政府”的计划。戴耀廷的说法虽然是荒谬之极,但各界却不能只视作其“疯言疯语”。当年戴耀廷以所谓“真普选”之名,策动一场违法“佔中”,对香港社会及广大市民带来严重祸害。现在他又抛出所谓“建国论”,难保他又会搞出什么样的风波。各界对于戴耀廷的“港独”言论绝不能掉以轻心。
事后戴耀廷指自己并非煽动“独立”,更指责外界的批评是“以言入罪”。但有关说法根本逻辑不通,香港市民可享有言论自由,但香港却没有煽动“港独”、“分裂国家”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规定:“一、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以法律禁止之。二、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说明言论自由不是绝对,“港独”本身已构成煽动分裂、煽动仇恨和战乱,在所有国家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都明确规定,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任何煽动“港独”的言论都违反宪法和基本法,戴耀廷身为法律系副教授,却屡次挑战宪法和基本法,视香港法律如无物,这样其身不正的教授,根本就没有资格在大学任教。
大学不能再包庇戴耀廷
戴耀廷是违法“佔中”的幕后黑手,现在又公然宣扬“港独”主张,勾结外部分裂势力,毫不掩饰地表达颠覆国家、寻求“港独”的企图,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港独”分子、祸港分子、违法分子。但最令外界愤怒的是,违法“佔中”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但戴耀廷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甚至可以继续在大学任教,向学生灌输其“违法达义”的歪理,一边领取纳税人公帑,一边荼毒学子。港大校方的不作为实在令人失望,也令戴耀廷更加有恃无恐。
现在他连最后的“遮丑布”都除下,明火执仗的宣扬“港独建国”,其言论已经不单是宣扬,更是鼓吹及煽动“分裂”,不但牴触宪法及基本法,冲击“一国两制”,而且涉嫌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叛逆罪及煽动罪。香港作为“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在情在理在法都绝对不能容许任何宣传“港独”的言论,更何况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教授?
十九大报告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长治久安、繁荣稳定的前提和基础,事关“一国两制”实践的正确方向,事关香港市民的共同福祉。习主席亦多次表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在民族和歷史前,一切分裂祖国的行径和伎俩都要注定失败,并会受到人民的谴责和歷史的惩罚。事实上,在主权完整、国家利益等问题上,任何国家都没有妥协、退让的馀地,习主席的讲话对香港既是提醒,亦是要求特区政府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
因此,对于戴耀廷的“煽独”言论不能只是谴责,更需要作出严肃追究,一方面特区政府应研究其言论是否触犯法例,是否可作出检控,教育局也应检视其是否足以担当教学的工作,另一方面港大校方也必须作出惩处,由“佔中”到今日,戴耀廷的精力都放在搞政治上面,在港搞“佔中”,在台煽“港独”,这样的教授还可以留在港大,这是对港大校誉最大的伤害。
香港客属总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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