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太严重不获保释 车长还柙4.10再讯

  

  图: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车长陈浩明,昨被押往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大公报2月14日讯 突发专案组综合报道:大埔公路九巴翻侧导致85人死伤惨剧,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车长陈浩明,昨被押往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应讯期间不时低头闭目。控方透露,该辆九巴以高达70公里时速转弯落斜肇祸,表明或改控更严重罪名;裁判官也认为“控罪太严重”,拒绝保释申请,被告须在囚室度岁。

  被捕九巴车长陈浩明(30岁),昨晨八时许由警车载往粉岭裁判法院提讯,其间黑布蒙头,双手被锁上手铐、腰部被缠上铁链,由警员押入法院内。

  开庭时,陈一直低头,不时闭目,待宣读其控罪后,主任裁判官练锦鸿询问被告是否明白控罪,陈似有点迟疑,低声回答:“明白。”

  控罪指出,报称任职厨师、兼职九巴司机的陈浩明,被控于本月10日,涉嫌在大埔公路危险驾驶一辆九巴,引致19人死亡,包括周女齐、李炳林、赵锦铸、邓仁钦、刘美莲、王玉麟、李恩赐、黄兆良、田天松、丘小牛、张朝伟、黄伙娣、郑带胜、陈贤妹、黄国安、霍志强、李官煌、鲍凤仪及陈有胜。法官随即询问,是否有机会改控更严重控罪,控方表明:“有机会。”

  37乘客未录口供

  控方透露,被告驾驶九巴肇事前一刻,以高达70公里的时速右转落斜,结果造成85人死伤,警方暂已为28名乘客录取口供,还有37名乘客及可能目击市民的口供仍未录取,加上需要时间验尸,并检验涉案巴士和分析行车纪录仪(俗称黑盒)数据,之后再按调查结果徵询法律意见,以决定合适控罪,故要求将案件押后八星期再提讯,其间反对被告保释。

  辩方同意案情严重,但被告主要联繫在香港,与父母同住沙田居屋,他可交出旅行证件,每日到警署报到,又提出以现金及人事担保各三万元,希望申请被告保释外出。主任裁判官表示,由于案情严重,拒绝保释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10日再提堂,其间还押惩教署看管,意味他将在羁押所度过农历新年。

  大埔九巴车祸死者众多,粉岭裁判法院昨特别预备30个座位,供涉事家属到庭旁听,应讯期间,有人突在庭上高声大骂被告后自行离开。

  另外,《大公报》记者昨走访被告的大围居屋住所,保安员表示,陈母早已告知管理处,若有记者来访要求访问,要求代为拒绝。记者其后向一名认识被告母亲的女街坊查询,她说陈母近日情绪波动,整日不言不语,又称被告平日为人友善,不时和街坊打招呼,“佢会搞成咁,真系估唔到!”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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