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倒旗或提谴责 报告最快4月完成

■梁美芬。 香港文汇报记者郑治祖  摄

  梁美芬。 香港文汇报记者郑治祖 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因谴责“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虫泰)于2016年立法会会议期间在会议厅内倒插国旗,而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就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成立的调查委员会,昨日召开闭门会议。委员会主席梁美芬于会后表示,委员会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取证工作,正准备起草报告,稍后将再让作供者确认作供内容,估计可于4月底完成报告。据悉,委员会认为从各种证据显示,郑松泰已违反“行为不检”及“违反誓言”,故委员会将引用基本法79(7),对郑提出谴责动议。

  郑松泰于2016年10月,出席立法会会议期间,曾两度走到建制派议员的座位前,把放在枱上的五星旗和区旗倒插。事后,建制派提出动议谴责,谴责议案终获通过,并交由调查委员会处理。

  进展顺利 正起草报告

  梁美芬昨日于会后表示,调查进展顺利,现已进入起草报告阶段,预料最快4月份可向立法会递交报告,随后便进行讨论。

  她续指,会上议员对“是否行为不检”、“是否违反誓言”及“是否就引用基本法79(7),提出谴责动议”等,都有详细讨论。她还提到,由于早前法庭已有判刑,对委员会的工作有很大帮助,稍后需与证人确实其证供及意见,相信须再召开会议,大约4月底便可完成整份报告。

  郑违“行为不检”“违反誓言”两罪

  据悉,委员会取证过程中,发现郑松泰曾透过facebook等途径,明确承认自己倒插国旗的行为,加上早前法庭亦判罪名成立,判罚款5,000元,此为相当有力的证据。委员会同意,郑已违反了“行为不检”及“违反誓言”两项罪名,须引用基本法79(7)提出谴责,现正研究应该採用什么适合的谴责字眼,期望4月底完成报告,最快5月之后在立法会大会上展开辩论。

  由于立法会秘书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是引用当年民主党甘乃威被谴责的文本,但委员认为,甘乃威只是对女职员有非分之想,不涉及“行为不检”及“违反誓言”,谴责用字相当温和,亦不适合用在今次郑松泰事件当中,故要求秘书再撰写新一份文本,谴责的用字较强硬及具有方向性。

  有委员认为,按照《议事规则》,有关谴责动议须获得在席三分之二议员贊成,才能够撤销郑松泰的议员资格。就算建制派议员全数出席也只有39人,较在席三分之二即46名议员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加上预料反对派将倾巢而出极力反对,故有关谴责动议不获通过的机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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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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