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早知被拒宣誓仍强闯立会 下月进行结案陈词

  大公报1月6日讯 记者梁康然报道:青年新政梁颂恆、游蕙祯等五人强闯立法会案,被告游蕙祯昨日完成自辩。案件押后至2月28日进行结案陈词。

  游蕙祯自辩时确认,立法会秘书处在事发前即2016年10月25日,向她发出电邮,指主席梁君彦已决定不会在11月2日当天为她及梁颂恆监誓,同时发出当天的会议议程,显示不会有宣誓项目。不过,游蕙祯称,梁君彦曾称会安排时间为两人监誓。

  有新闻片段拍摄到,游蕙祯被拒绝放行进入立法会大楼一号会议室后,曾向立法会保安员作出威胁性言论:“我会记低你哋啲名,不排除日后会採取法律行动。”游就否认有关言论属恐吓,她更形容当日保安“盲目遵从主席违法的命令”。

  向传媒称“会谂下一步行动”

  控方指游蕙祯当日是有预谋地联同梁颂恆,欲与一众支持者冲击立法会保安防线。理据之一是,她首次被拒后,在冲击前50分钟曾向传媒报称“会谂下一步行动”,之后就前往十楼办公室,与梁颂恆等人研究冲击行动。游蕙祯回应称,“会谂下一步行动”只是面对传媒时常见的场景用语,并非一定有下一步行动。她又否认曾在办公室内与他人研究冲击行动。

  辩方表示,同案被告杨礼康、钟雪莹、张子龙不会上庭自辩。法庭决定安排案件在2月28日进行结案陈词。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