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大律师公会”下月将进行改选。这是本港法律界最具权威的专业团体之一,“大状”成群,影响力当然不小。
据报载,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定国及执委等人有意寻求连任。对现任会方领导人士,市民不太熟悉,大体感觉是比较客观、专业,较少在敏感的政治议题上公开表态,但也能适当在一些法治法制问题上发表意见,是比较低调和负责任的。
然而,报载,一些法律界人士已组成名单,准备出击参选新一届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和执行委员位置。这份名单,单看“来头”,确实不小,其中有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和以“人权大状”知名的大律师戴启思,以及大律师骆应淦、沈士文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发表了“竞选声明”,提出了一些令人“刮目相看”的观点和说法。他们提出,公会的存在主要是维护法治,每当法治“受威胁”,就要清晰、无惧和没有保留地发声。公会代表“重要原则和理念”,而现时比过往任何时间“更须具权威和独立地为重要宪制和法律议题发声”。
同样,陈文敏在一个电台节目中又声称:未来会有《国歌法》和《基本法》23条立法等议题,而去年人大释法令人感到“一国两制”空间收窄,他强调“一国两制”的分别在于法治,希望能够坚持香港社会关心的价值,云云。
看来,一旦陈文敏、戴启思的名单当选,“大律师公会”将会如他们所言,要在香港的法治问题上“站得更前”和“担当更重要的角色”。
无疑,以名单的“分量”而言,他们确是可以“站得更前”和“担当更重要角色”的,只是不知这个“更前”和“更重要”的确切含义,是依法维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还是反其道而行之,在反对基本法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上“站得更前”和“担当更重要角色”呢?这是全港市民都要拭目观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