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暴力冲击要想清后果

  文/清水河

  立法会今日继续修改议规的动议辩论,鉴于前晚立会大楼外出现“扎营”佔领事件,未来数日发生更严重冲击的可能性大增,各方需做好充分应对和准备。“泛民”如果意图“里应外合”升级暴力,最终不仅会输掉民意,更须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泛民”目前的策略有两点,一是议会内的对抗,一是议会外的示威。在外“扎营”,目的是要重新召集支持者,通过佔领立会外示威区的做法,以集结更多势力去酝酿更大规模的冲击。而议会内以暴力手段阻挠会议正常进行,则是配合手段。

  然而,“扎营”本身已属非法,一旦出现如三年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事件中的严重冲击,警方必定採取果断的执法措施,这一点毫无疑问。而“泛民”目前心存侥幸,以为继续上周的阻挠会议手段,就可以达到“拉布”目的。显然,这是大错特错的。

  事实上,立会主席可以动用一招“撒手锏”,即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作出决定。该例有两条条文可应对冲击或扰乱会议进行,包括第十七条“凡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及第十九条“袭击、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即属犯罪”。

  上周五反对派包围主席台时,主席警告他们可能会触犯法律,公民党的杨岳桥、郭荣铿等有法律背景的议员闻言立即退回坐位,足以说明他们深知问题的严重性。

  “泛民”言行一直都是“又要威、又要戴头盔”,既要政治光环又不愿承担责任。但眼下的事实却是,既“威”不了,也没有“头盔”可戴。不论是立会大楼内还是外,也不论是议员还是普通支持者,只要有任何犯法之处,必会遭到严格执法,绝无宽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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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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