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土地资源全属国有

  文丨关 昭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昨日在北京与国家铁路总公司负责人进行高层会议,就日后高铁的营运、班次、目的地和财务安排进行详细磋商。

  据陈帆透露:在高铁开通初期,尤其在高峰的日子,每日将有114对列车,双方已确认了这个安排。至于其他安排,如有什么城市、班次、时间表方面,还需要专家对接小组详细处理。现在内地高铁网络使用率非常高,所以香港高铁列车穿越高铁网络有很多衔接、统筹,需要与有关部门及相关支线营运单位商讨。

  当然,高铁港段通车前,还有票价及财务安排等具体问题需要解决。特区政府对高铁的投资高达八百亿,收入则来自票务及非票务两方面,还需要与铁路总公司及沿线各站商讨分配等问题。

  然而,可笑的是,高铁通车及“一地两检”已进入具体安排阶段,反对派却仍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死缠烂打”、企图阻挠,其中一个说法,就是至今都在纠缠“一地两检”的“法律依据”,追问法律依据源自基本法的哪一条?是二十条还是其他条文?

  这真是“画蛇添足”的多此一举。“一地两检”当然有坚实、充分的法律依据,而最根本、最有力的一条,就是基本法开宗明义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国家在自己的主权范围和领土上营运铁路和实施口岸进入境管制“一地两检”,又有什么不可以和可能“违法”的地方?“一国两制”不是“两国两制”,“一国两制”就是“一地两检”的法律依据。

  如果反对派还要“死拗”,那就请他们再看看基本法第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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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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