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叶建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底至下月初将召开会议,审议内容包括增加香港及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议案。预料届时会将国歌法纳入附件三。这对香港是一个重要讯息。而特区政府官员亦表示,正着手本地立法的前期工作。
事实上就在本月,香港大球场的足球赛事中再度出现部分观众“嘘国歌”行为,有人故意背对冉冉升起的国旗,更有人做出不雅的手势,甚至还有“港独”标语。虽然这只是少数被刻意组织起来的“政治观众”所为,不能代表广大球迷,但在国歌法在全国实施并即将在香港本地立法之际,出现有辱国歌事件实在令人不能接受,足见为《国歌法》本地立法刻不容缓。
维护国家象徵的责任义务
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徵和标志,代表着国家主权、形象。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侮辱国歌的行为是对国家尊严和形象的伤害。今年九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十月一日起在内地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国歌法》属于全国性法律,引入基本法附件三后,需通过香港立法会的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立法。香港特区早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实施《国旗及国徽条例》,其第七条规定了侮辱国旗或国徽的犯罪及其刑罚。可见,以刑事立法保护国家象徵,乃是香港特区的法定职责。就当前情势来看,《国歌法》本地立法宜早不宜迟,宜紧不宜松。
很多人担心,在香港这样一个“泛政治化”的城市,为《国歌法》本地立法会遭遇诸多困难,社会争拗会再度加剧。但树欲静而风不止,香港社会的和谐不是靠政府的妥协来实现的,相信香港多数市民是支持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的。如果立法会多数“泛民”议员不跟从民意,连国歌法立法都不支持,那他还有何脸面争论说,自己是“爱国爱港”?
至于有心人刻意误导舆论,称什么“故意”“篡改”“歪曲”“贬损”“侮辱”等辞汇难以釐清,立法后会影响到普通市民的自由等论调,根本是误导视听。虽然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但上述这些辞汇的界限还是很清晰的,相信普通人都能分辨清楚。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这些年不停地打恐吓牌,其中也包括“一地两检”“国歌法立法”,他们不是不知道,总叫嚷“狼来了”港人也会厌恶的,只是他们已经黔驴技穷没有更好的手段罢了。
港人看待《国歌法》本地立法,既需要感性的认知,也需要理性看待。
体现对国家民族的身份认同
国歌是什么?国歌是国家、民族、身份的认同。当年利比亚发生战乱撤侨时,亲身经历撤侨的同胞说,在利比亚通过陆路撤到突尼斯和埃及时,要穿过反对派和政府军的地盘,他们拿着国旗或者中国护照,都安全通过了,没有被为难。而且突尼斯和埃及的边境当时已经关闭,但是在外交部协调下,重新打开而且仅允许中国人通过。而在那个紧急状态中,国歌更成为身份的一种甄别。战乱中有人护照丢失,外交部就让他唱国歌,唱完就放行过来——这正是在海外的广大华侨华人对国家国旗国歌的感情如此深厚的原因——无论你在哪里,你遇到什么困难,身后都有祖国在关心、保护你。
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抗日战争时中华民族危亡之际,歌曲凝聚了所有“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唱出了中华儿女抗击侵略的决心和勇气。这首传遍大江南北的《义勇军进行曲》,成为中华民族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精神武器。而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义勇军进行曲》也常在美英苏等国的国家电视台播放。二战结束在盟军胜利凯旋的曲目中,《义勇军进行曲》也名列其中。可见中国国歌影响的广泛和内涵的深远。
国歌寓含了国家民族大义,中外概莫能外。二○一五年巴黎发生了系列恐怖袭击,一百五十三人遇难。在爆炸声之后,巴黎、整个法国都响起了《马赛曲》。在国歌声中,有三十多个政党的这个国家,无论是主要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还是主要反对党社会党,都以国家、民族利益为最高宗旨,共同面对国家和民众的敌人——恐怖分子。
从更理性的角度来讲,升国旗、唱国歌,是神圣、庄严的国礼,象徵着一个国家的国格,一国公民的人格。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曾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所以,古人有“无礼难容”的说法。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单独的国歌法,包括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等,美国也有国旗法规范国旗、国歌。这是世界通例。可以想见,如果连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都不尊重,何以爱国?当这个国家出现危难时如何愿意为国家作任何付出?这样的人也就根本不配做该国国民。事实上,不应把法律看成一种限制,而应看成一种约定。有了约定即明晰的界定,大家便可在其中充分享受自由而不逾矩。毕竟,自由永远不是无限制的,特别是在国家根本利益面前。(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福建省政协常委)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