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能“政治中立”吗?

  文|杨坚

  5月9日,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及该政治团体其他核心成员会见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在会见后向媒体表示,特区政府应当“政治中立”,并批评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领导的政府没有做到“政治中立”。

  在我记忆中,这是第一次有人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政治中立”;耐人寻味的是,提出这一新观点的,是香港“泛民”主要政治团体之一民主党的领袖人物。

  坦率地说,这个观点不经一驳。就在胡志伟发表这番“高论”的同时,他重申,如果民主党成员罗致光获行政长官邀请加入新一届政府的管治班子,那么罗致光必须先退出民主党。理由是,在达至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前,民主党人不能加入政府。试问:民主党无法以“政治中立”的态度对待其成员可能加入政府,怎么能够要求政府采取“政治中立”?

  再以刚结束不久的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的情形为例。林郑月娥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票,完全来自建制派选委。“泛民”选委没有一人提名林郑月娥,他们把提名票分配给了另两位他们吹捧的参选人。林郑月娥当选行政长官所得777票,即使其中有若干张来自若干“泛民”选委所投“暗票”,但无疑绝大多数来自建制派选委。两大对抗政治阵营对待行政长官选举是如此泾渭分明,请问:胡志伟怎么能向行政长官要求“政治中立”?

  然而,如同胡志伟较早前提倡特赦“占中”有关人士,透露他希望香港政治早日“大和解”一样,他要求政府“政治中立”也令人嗅到类似的气息。为了探求正确的政治和解之路,笔者已撰文阐明,在可预见未来香港不存在特赦“占中”有关人士的政治条件,而今再撰文阐明在“一国两制”下特区任何一届政府都不可能“政治中立”。

  特区反“港独”任重道远

  第一,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政治现实,特区政府面对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推动“本土自决”和“港独”,不可能“政治中立”。坚守“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香港居民的共同责任,更是特区政府必须承担的使命。在“泛民”中,民主党虽然不同意“港独”,却一直被“本土自决”和“港独”分子拖着走,至今不敢同他们在政治上分清界限。可见,特区反“港独”任重道远。

  第二,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政治现实,特区政府面对反对派阵营攻击中央、企图改变国家政治制度的言行,不可能“政治中立”。《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在“一国”之内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同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相互尊重,是“一国两制”的精髓。如果特区政府在这样的重大原则上“政治中立”,不啻扼杀“一国两制”。

  第三,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政治现实,特区政府面对反对派若干人士公然勾结“台独”势力和外国政治势力的言行,不可能“政治中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仅尚未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而且,后者已被“妖魔化”“污名化”。这一现象本身就说明特区政府不可能“政治中立”。由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未立法,特区政府必须通过执行香港既有法律来履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推进两地经济一体化

  第四,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政治现实,特区政府面对激进反对派在立法会肆意“拉布”阻挠政府依法施政的行为,不可能“政治中立”。香港经济民生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已积重难返,亟需高效施政来标本兼治。新一届政府固然应当加强政策解说,尽量争取所有立法会议员支持,但是,基本上仍必须依靠建制派。

  第五,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政治现实,特区政府面对反对派煽动“本土主义”、抵制和阻挠香港与内地拓展经济一体化的言行,不可能“政治中立”。

  有一种观点:经济民生等事宜属于特区高度自治范畴,要求香港放缓甚至中止与内地经济一体化,不违反《基本法》。这是似是而非的诡辩。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香港生存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基本法》的根本宗旨之一。在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化已达至商品和服务贸易基本自由化、金融市场初步联通的条件下,如果听任反对派阻挠和破坏,那么,香港的繁荣稳定势必严重受损。因此,特区政府既要积极配合内地及时妥善解决两地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局部和暂时的问题,也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继续推进两地经济一体化,维护和发展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走向社会和谐之路,即使不是遍布荆棘,至少也将不时遇见荆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政府必须立场坚定。即使将来香港社会空前撕裂被弥补,两大对抗政治阵营呈现相当程度“和解”,只要香港社会仍然存在着反对中央的政治势力,届时政府仍不可能“政治中立”。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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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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