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管电话促销 过渡期要多管齐下

  政府昨起就加强规管人对人促销电话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公众咨询,提出三个方案听取市民意见,包括改善行业的自行规管制度、推广来电过滤应用程式两个非立法方式,和立法订立拒收讯息登记册。事实上,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市民获得资讯和商家推广产品及服务的渠道日益增多,人对人的促销电话方式虽然还有一定作用,但更多的是对市民构成严重滋扰,大多数人都不胜其烦,立法监管应是最终解决之道。鉴于立法需时较长,政府当下应采取过渡性措施,包括同时运用上述两个非立法方式,尽快减少人对人促销电话对市民的滋扰。

  由于目前相关法例监管较为薄弱,香港人对人的促销电话可以说到了泛滥的程度。有调查显示,港人每人每年平均至少收到150个以上的促销电话,有的人甚至一天就收到10个以上。政府在2015年委托独立顾问进行研究的结果显示,96%的受访者认为促销电话构成滋扰或带来不便,27%会立即挂断电话,37%会向来电者表示不感兴趣。这些数据显示大多数市民讨厌这类促销电话,进一步加强监管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不过,如何监管才能有效;如何在保障市民私隐和尽量避免电话滋扰的同时,又能顾及到有关业界传递服务信息和合理促销的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因此,政府昨提出了三个加强监管的方案,供大众发表意见。广大市民应积极回应,反映心声,提出建议,为政府今后加强必要的监管,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

  目前,打出人对人促销电话的主要行业涉及四个,即金融、保险、电讯及促销中心,从业员约有7000人。如果进一步加强监管以及采取立法订立拒收讯息登记册的话,有可能对这些行业推销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影响到部分人的生计。不过,许多社会人士都认为,权衡利弊,为了减少对大多数市民的滋扰,加强监管势在必行。而且,立法订立拒收讯息登记册,进行更严格的限制,更是必走之路。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促销电话泛滥成灾之问题。

  不过,由于立法监管需要较长时间,政府有需要研究在立法前过渡期加强监管的措施,比如说,敦促行业自行改善规管制度、推广来电过滤应用程式就是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只要政府积极与相关业界沟通,要求其强化自行监管制度,再投入适当资源推广来电过滤程式,就可以有所成效。政府有必要在这些方面做好相应准备,在公众咨询之后,民意更为清晰之际,尽快采取一系列加强监管行动,直至展开立法程序。有关行业也需要看清发展趋势,及早采取因应措施,改变过往单一采用电话促销的模式,转而充分运用互联网以及流行的社交平台等方式,这样既能够加强与客户双向沟通,提升生意和服务推广,又能尽量避免对市民产生不必要滋扰。

  (文章为香港《文汇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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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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