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完成的《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把“湾区发展计划”列为空间总体布局协调计划的一环;
2、2010年粤港澳三地政府联合制定《环珠三角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以落实上述跨界地区合作;
3、2014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深圳将依託毗邻香港、背靠珠三角、地处亚太主航道优势,重点打造前海湾、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等湾区产业集群,构建“湾区经济”,把粤港澳城市群勾连起的湾区作为一个整体规划;
4、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5、2016年3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涉及港澳部分的内容再次单独成《港澳专章》,当中明确提出“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6、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城市群规划编製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拟启动珠三角湾区等跨省域城市群规划编製。至此,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正式进入国家战略部署层面;
7、2017年1月19日上午,广东省代省长马兴瑞在广东人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广东要携手港澳推进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8、2017年3月5号,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首次写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记者黄宝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