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案判决彰显法治精神 示法官正义中立形象

  上诉庭日前驳回梁颂恒、游蕙祯宣誓司法覆核上诉,两人要支付全部讼费。大公报记者摄

  大公网12月3日讯(记者许嘉信、朱晋科)高等法院上诉庭早前驳回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司法覆核案上诉申请。梁、游二人至今仍未决定是否上诉至终审法院。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法庭所作的判决,重新勾画出香港宪制秩序的蓝图,既能够体现法治精神,亦维护基本法权威。亦有政界人士赞扬特区政府“出手”适当,并认为法庭的判决,有助维护“一国两制”及立法会尊严,亦展现了法官正义、中立的形象。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认为,高院就梁游一案的判决,重新勾画出香港宪制秩序的蓝图。她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而在“一国两制”下,人大释法的内容对本港各级法院均有约束力,这并没有挑战的空间。陈曼琪又表示,“三权分立”是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互相监察和互相配合,而一切均需要跟从基本法行事,因此,今次事件不能如反对派所声称,以立法会内部运作为由作挡箭牌。

  有助维护立会尊严

  本身是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法庭的判决清楚指出,宣誓者必须依照宣誓内容宣誓,不可对誓词作出增删,若违反有关法例,等同拒绝宣誓,自然就需要面对被取消议员资格的后果,这适用于任何人士,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他又认为,法庭所作的判决,纯粹以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是维护法治精神的表现。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表示,法庭对梁、游宣誓覆核案的判决,有助维护“一国两制”及立法会尊严,清楚说明释法对本港的法庭有约束力,而不干预原则在宣誓时并不适用,这对日后议员宣誓案起了很大的指引作用。他又赞扬特区政府在宣誓问题上,严格执行基本法和人大释法,“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击“港独”势力,为“一国两制”的实践“正本清源”。而判决亦展现了法官正义、中立的形象。

  冀“泛民”与“港独”切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庭聪表示,立法会是庄严的地方,对于任何宣誓有违规的议员,政府都应该提出司法覆核。他认为,高院对梁、游宣誓覆核案的判决是应有之义,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释法内容,亦符合香港社会主流民意,“高院依法取消两人的资格体现了香港法治精神。”他又希望今次宣誓风波之后,“泛民”人士能够与“港独”人士切割,重回正轨,真正为香港市民做事,不要为反对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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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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