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玻璃樽徵费2018年推行 议员建议开徵“玻璃樽税”

  图:立法会通过饮品玻璃樽徵费,图为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了解屋苑回收玻璃樽的成效 资料图片

  大公网5月28日讯(记者何进昇、邓滔、谢进亨)酝酿三年的玻璃樽生产者责任法规,昨日终于获立法会三读通过,规定饮品玻璃樽若在香港分发或耗用,制造商和进口商均需缴付循环再造费,并引入发牌制度,规管处置废玻璃容器程序,扩大回收网,预计2018年推行,估计每公升玻璃樽需徵收一元。在新收费下,酒商和酒吧料将首当其冲受影响,业界指出即使徵费合理,但为抵销成本开支,最终难免将徵费转嫁顾客。

  《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昨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条例规定饮品玻璃樽只要在香港分发或耗用,有关制造商和进口商就要缴付循环再造费。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修例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具体徵费水平会于确认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全部成本后,在下一阶段透过附属法例厘定,经立法会审议才实施。

  酒吧或购罐装产品取代

  根据营商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本港产生的废玻璃饮料容器中,估计约80%为含酒精饮料容器,预料徵费实施后,酒商和酒吧将受影响。本地手工啤酒厂“麦氏酿酒厂”负责人麦浩伦称,“饮品玻璃樽徵费”中列明,人手入樽的玻璃樽饮品,可获豁免徵费,但暂未清楚是否获得豁免,稍后会向有关部门查询。他称现时出产量每月最高达4000樽,以每樽容量330毫升计算,每樽徵费约3.3毫,在条例实施后,每月需徵收约1320元,他认为徵费属可接受范围,但最终或需要加价,变相抵销成本增加。

  西湾河一间酒吧的经理张先生强调,会以消费者权益为先,不会将成本转嫁顾客,若酒商因玻璃樽徵费而加价时,他会考虑选用其他供应商。西湾河另一间酒吧的经理何先生则称,若供应商加价,店方会相应调整价格。他指出,店内每天平均弃置10至20个玻璃樽,不排除会购入更多罐装产品取代玻璃樽饮料,避开新徵费。

  盼政府业界研究回收问题

  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称,若以每公升玻璃容器容量收取约一元徵费计算,价格仍算合理,最大问题是回收方面,现时酒吧难以寻找回收商合作,因为回收玻璃樽会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回收商一般在下午回收,导致回收困难,故希望政府与业界一同研究如何处理回收问题。

  香港葡萄酒商会会长何耀康预计,徵费实施后对行业影响深远,认为酒商普遍已没加价空间,甚至可能有中小企因“循环再造徵费”而倒闭,建议应在消费者层面徵费。

  环境保护署称,参考外国经验,每公升玻璃容器容量收取约一元徵费,粗略估计,公开招标委聘三家玻璃管理承办商,全年的财政承担总额共约1.2亿元。政府会按《香港资源循环蓝图》的时间表,在2016至18年间进行研究,检视是否需要或适合就其他物品实施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其间会考虑有关物品对环境的影响和现有回收工作的成效等不同因素。

  议员建议开徵“玻璃樽税”

  “饮品玻璃樽徵费”昨日以42票赞成、五票反对,在立法会获三读通过,投反对票的议员普遍认为,政府透过徵费方式达至环保,并未能真正做到减废目的,建议开徵“玻璃樽税”,向使用大量玻璃樽的行业提供税务优惠,更能鼓励社会回收玻璃樽。

  自由党方刚表明反对徵费,称不会支持单纯“寓禁于徵”的环保徵费,认为政府只用徵费达到环保减废的名堂,并没实行源头减废,加上方案中只有本地生产或“装樽”的企业才获豁免徵费,回收的玻璃需在本地消毒和清洗,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昂贵的成本,缺乏诱因,希望政府检讨现行方案,并在教育方面下更多工夫。

  同样反对的张宇人指出,政府往往以徵费方法达至环保目的,建议政府开设“玻璃樽税”,以提供税务优惠予饮食业和零售业,鼓励他们主动回收玻璃樽,认为回收效果会更好。

  公民党郭家麒支持徵费,但质疑政府回收配套不足,担心回收的玻璃樽最终也会被送到堆填区。民主党胡志伟支持草案,认同透过环保徵费,达到污染者自付,令社会风气改变,但希望政府认真建立回收物流链,善用回收到的资源。

  酱油蜜糖樽豁免

  “饮品玻璃樽徵费”将于2018年正式实施,市面上的玻璃樽饮品五花八门,有酒类、汽水、奶类饮品等,究竟什么饮料需要徵费,什么饮料可以获得豁免?

  根据《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饮料”的定义为所有可直接或经稀释后用作饮品的液体,包括水、奶、各类果汁及汽水、啤酒、果醋、蜜糖柚子茶以及含有食物的即开即饮的饮品,例如连鲜果肉的果汁等浓缩物,代表以上饮料将来需要徵费。

  不过,果酱、咖喱、烧烤用蜜糖、用于制作猪脚姜的黑甜醋等调味液体,则不被视为“饮料”,其玻璃容器毋须徵费;用作盛载食物、酱料的玻璃容器亦暂不包括在内,可获得豁免。

  环团:有助胶樽回收立法

  “饮品玻璃樽徵费”昨日终于在立法会三读通过,环保团体“绿惜地球”认为,徵费可让生产者履行相应的环保责任,而非再由纳税人“埋单”,期望今次可作为回收饮品胶樽、纸包饮品等的框架,有助将来实施法规。

  “绿惜地球”环境倡议总监朱汉强表示,政府应提倡公私营部门加强玻璃砖的绿色采购,增加玻璃樽回收后的再造出路,鼓励政府部门和私人工程使用玻璃砖,令业界更积极使用可循环物料。

  他续指,同为饮品容器的塑胶樽和纸包装,每日弃置量分别高达132公吨或80公吨,弃置量远高于法例规管的玻璃容器,建议政府应即时制订这些容器的生产者责任的立法准备,以纾缓垃圾围城的挑战。

  “香港泥头车司机协会”主办的“玻璃再生璀璨计划”实行了六年,在多区酒吧回收玻璃樽,用以再造成“玻璃砖”。项目统筹黎梅贞表示,现时法例只是强制收费,而不是强制回收,相信费用会全数转嫁予消费者,亦无诱因令商人协助回收玻璃樽。

  她称,回收的玻璃樽会送到环保公司生产环保砖块,故社会需同步努力,希望非政府的承建商能采用更多环保砖,同时增加玻璃用途,例如在外国会用来制造路牌。

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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