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纵火案七月再讯 准被告继续保释

  大公网5月26日讯 (记者邓滔)立法会外垃圾桶纵火案的五名被告,包括“占中辅警”、树仁大学候任学生会会长杨逸朗,他们被控一项“串谋纵火”。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须答辩,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最后的法律意见。裁判官温绍明押后案件至7月20日再讯,其间准各被告继续保释外出。

  本案被告依次为陈祖泽(18岁,学生)、叶卓贤(19岁,无业)、林国伦(24岁,绘图师)、周乐轩(19岁、学生)及杨逸朗(22岁、学生),他们被控一项“串谋纵火”。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于2015年12月9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入口外示威区,串谋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立法会的垃圾桶,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各被告的原有保释条件,包括以一至五万元不等保释外出。条件还包括,不得离开香港、定时到警局报到、宵禁,以及不得进入添美道、添华道、龙和道、夏慤道及立法会道内的范围。

  至于控方在庭外透露,仍有大量闭路电视片段需进一步检视,故警方需时研究,因此再一次押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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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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