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4月29日讯(记者邓滔)六名涉嫌参与旺角暴乱的被告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他们毋须答辩。裁判官苏惠德押后案件至6月28日再提堂,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进一步法律意见,其间各人继续准以保释候讯。
被告钟志华(29岁,清洁工人)、何应杰(22岁,沙田专业教育学院学生)、林傲轩(21岁,技术员)、袁智驹(25岁,设计师)、杨家伦(31岁,技术员)及何锦森(37岁,婚宴统筹师),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涉嫌于2016年2月9日凌晨时分,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而杨家伦另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于同日在旺角豉油街与花园街交界附近烧的士。
至于被告钟志华早前因违反禁足令,导致保释金由2000元增至4000元。而他昨日另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希望由一星期向警方报到三日减少至两天,获裁判官批准。而其馀被告则继续准以1000元至3万元不等保释外出。他们的保释条件还包括,住在报称地址,以及不得进入旺角道、花园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范围等(转乘交通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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