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国强首次透露,律政司正循四个方面去考虑“港独”问题(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大公网4月24日讯(记者朱晋科、何进昇)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早前高调宣布成立,香港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人士,均希望律政司详细研究,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首次透露,正循四个方面去考虑“港独”问题,包括《公司条例》、《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以及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并强调执法机关完成调查后,当局会采取行动;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港独”引发无谓的争拗及分化精力,社会不应该花时间讨论这个议题。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下午出席基本法问答比赛活动后,被问到“港独”人士组党是否触犯《刑事罪行条例》,是否研究会采取法律行动。袁国强重申,“港独”是违反基本法,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所以律政司会很严肃地处理,按照正常的程序,包括交由执法机关去进行调查,当有调查报告后,当局会采取行动。
袁国强又首次透露,律政司正循四个方面去考虑“港独”问题,“第一是《公司条例》,第二是《社团条例》,第三是《刑事罪行条例》,第四是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现时的他只能透露这么多。
此外,袁国强在活动上致辞时指出,近期有小部分社会人士作出冲击法治,冲击基本法的行为。他希望巿民可以客观、持平地思考法治的真正意义和内涵。在法治社会,市民既有权利,亦有义务;法治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但亦同时需要维护公众利益,“真正尊重法治精神的人,绝不会口边挂着‘法治’的口号,但实质言行不一,甚或提出违反基本法的议题”。
“港独”一无法理二无可能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见记者时表示,“港独”是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她个人认为,“港独”议题根本不应该在社会上讨论,因为只会导致香港社会无谓的争拗,和分化了可以做正经事的精力。她又提醒,今年的经济下行风险很大,旅游业很疲弱,失业可能会上升,香港有大量的拓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工作要做。不过她强调,如果任何鼓吹“港独”的行为违反了香港的法律,律政司一定是依法处理,“我们的态度是很清晰的”。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港独”在法理上完全无基础,现实上亦完全无可能,2047年之后中国仍会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前途问题,一定要交由中央决定,而非香港自己可以决定,“港独”或者“自决”并不成立。至于“港独”分子组党有无违反本港刑事法,谭惠珠说,本港有社团条例规管组党问题,现时标榜“港独”的政党亦未能成功注册,她相信政府和律政司就有关问题会找到答案。
“港独”组党属实质行动
另一人大代表郑耀棠表示,近来出现的“港独”思潮,并非纯粹言论或学术自由般简单,现时已有“港独”分子组党,是实质行动,已经抵触基本法,进行分裂国家的行动,律政司应着手研究如何处理,“必须要做,一定要做”,不可以姑息。至于近日有反对派提出修改基本法,他反问,若基本法任何时候都可以修改,对目前的香港是否有利?他提醒反对派要“慎言”。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认为,宣扬“港独”是否抵触基本法,应由法律专才及执法部门判断,他重申“港独”只是伪命题,现时香港应先处理好内部矛盾,政府应加强与年轻人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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