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堂毋须答辩还押警方看管 石棺案三男被告下周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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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警车押解被告到荃湾裁判法院提堂/电视截图

  大公网4月16日讯(记者 邓滔)荃湾灰邨角街工厦石棺藏尸案,警方先后落案起诉四男女,其中女疑犯“小草”前日(14日)已到法院应讯。其馀三名男疑犯,昨天由警车押解到荃湾裁判法院提堂,他们被控一项“串谋谋杀”,各人暂毋须答辩,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完成认人手续。案件下周三再提讯,其间各被告还押警方看管。

  本案三名被告曾祥欣(无业,26岁)、刘锡豪(无业,21岁)及张善恒(无业,23岁),被控一项“串谋谋杀”,指他们于2016年3月4日,在香港新界荃湾灰邨角街“DAN6”工厦一单位内,与何菱瑜串谋、同谋及议同谋杀男子张万里。

  待进一步调查完成认人

  控方昨日在庭上申请押后三个工作天,至下周三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完成认人手续,并申请各被告于期间由警方还押看管,以便调查。

  首被告申惩教看管被拒

  辩方并无申请保释,但反对由警方看管。其中,代表首被告曾祥欣的律师声称,首被告有皮肤过敏,并于警方收押期间出现红疹,而曾的皮肤科医师曾建议他留在清洁及乾爽的地方,故不宜留在警署,希望由惩教看管。

  署任主任裁判官郑纪航闻言认为,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故询问控方为何被告不能交给惩教看管。控方解释,警方早前已安排戏子及证人在某一警署作认人手续,若各被告由惩教扣押,则不能在该警署进行,且需要更多时间重新安排有关程序,惟警方希望尽快处理,故向法庭作出有关申请。

  最后法官批准,押后案件至本月20日,其间各被告还押警方看管。控方表示若被告提出要求,可安排他们沖凉及就医。

  至于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三名被告在警诫下皆有招认,且有人承认在死者大腿内侧打针,及用哥罗芳盖着死者口鼻。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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