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000商户响应户外灯光约章

图:黄锦星于《户外灯光约章》签署仪式上致辞

  大公网4月2日讯(记者吴卓峰)晚间长亮的大型招牌,造成光滋扰和能源浪费,环境局推出首份《户外灯光约章》,获全港4000多个商户响应,承诺最早于晚上11时后“熄灯”。不过现时闹市最光掁掁的“重灾黑点”,包括多间欧美连锁服装店及美资手机店等,都没有签署约章,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期望政府及社会能透过《约章》的信息,推动更多跨国机构参与,鼓励适时熄灯,建立良好作业。

  签署《户外灯光约章》的机构,涵盖不同界别,包括地产发展、物业管理、酒店餐饮、零售、银行、戏院,以至学校、公用事业及非政府机构等。签署机构承诺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若签署机构由晚上11时至早上7时遵守关灯承诺,可于明年获颁发“铂金奖”认证;由午夜12时到早上7时关灯的机构,则可获“金奖”。

  不过,多间光污染较严重的店铺,包括一些国际品牌的时装店,并无参与签署《约章》。推广《户外灯光约章》工作小组主席麦瑞琼表示,据她了解,环境局局长已去信有关机构的外地总部,要求支持《约章》及适时熄灯;不过她指,跨国公司总部对各地的招牌宣传有严格要求,香港分店一般未能独立决断能否熄灯。

  黄锦星称,当局过去一年接获的光污染投诉逾百多个,推行《约章》有助提升商户和机构,对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的关注,亦可鼓励他们改变做法。

  当被在场记者多次追问会否立法规管光污染时,黄锦星强调,《约章》以自愿形式推行,政府会以两、三年监察《约章》成效,除了由当局在市区人口密集地区作较长时间监察外,也欢迎市民监察。他称不排除如《约章》未能达到主流社会的期望,或对光污染的投诉数字并无明显改善时,考虑立法规管,但同时指出立法不是简单的事。

  麦当劳有大约一成分店、即24间签署《约章》,该公司企业传讯高级总监林婉梅称,公司属跨国机构,一向重视环保,加上香港设独立公司和本地管理团队,在衡量是否签署《约章》有自主权,毋须外国总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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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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