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囚车押送刘梦熊往收押所。
大公网3月1日讯 (记者梁康然)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因妨碍司法公正,昨日被裁定罪成。法官姚勋智直指,被告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署专员白韫六,要求中止案件调查实属严重行为,判处被告即时入狱18个月。被告代表律师就表示会提出上诉。
昨日被告刘梦熊(67岁)应讯时充满自信,向传媒引用《狱中题壁》诗句,称“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岂料开庭后仅10分钟时间,就被裁定罪名成立。刘梦熊闻言一面错愕,在犯人栏中呆立数秒,似是未能接受事实。
辩方求情时详列15点,希望说服法官“本案情况特殊”。被告认为自己在“东方明珠石油公司贪污案”被诬陷,被告因一时感慨加上敢言性格,才发出涉及本案的信件。而最终被告在上述贪污案中也获判无罪。事后被告已知自己“闯下大祸”。
辩方续称,被告当日偷渡来港,身无分文下奋斗,穷一生奋斗才在金融界及政界佔一席位,案件已摧毁被告过去的努力成果,他失去的金融界工作及政协席位,以及名誉的损失,已无法再争取回来。辩方希望法庭轻判被告缓刑。
官:恐吓最高官属严重行为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不接纳辩方所指的“情况特殊”,称本案最严重之处,乃是被告威吓及恐吓本港最高级的官员梁振英与执法部门首长白韫六。
被告行为明显是想利用“特殊身份”去干扰调查工作,明显损害司法公义。考虑被告无案底、过去对慈善有贡献、亦得前特首认同及赞扬,决定酌情判处被告即时入狱18个月。刘梦熊被押走前,在庭上作最后吶喊:“歷史将宣告我无罪!”
刘梦熊的六、七名亲友昨日到庭旁听,当中包括被告女友何绮云,以及他的两名女儿。当法庭宣布刘梦熊不获缓刑时,其女友及女儿都泪流满面。散庭时,她们与刘的其他支持者,先后上前隔着犯人栏与刘握手道别。而刘的代表律师就指,被告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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