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生效投诉查询500宗 胡红玉:大众是“线眼”

  图:竞委会主席胡红玉(右)与通讯事务管理局主席何沛谦签署备忘录,协调双方在电讯及广播行业共享管辖权的职能/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网12月15日讯(记者杨致珩)筹备多时的《竞争条例》昨日起全面生效。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胡红玉表示,竞争条例是要打击损害竞争的行为,希望条例生效可令商界得益,令守法的商户不会被排斥,得到更大商机和发展机会,消费者亦可因此受惠。她说,竞委会至今共收到超过五百宗查询和投诉,数字在过去一星期急增,反映公众意识增加,企业亦希望能适应法例,她呼吁企业停止合谋定价等反竞争行为,又指“线眼”是大众,欢迎市民举报。

  《竞争条例》于2012年6月获立法会通过,昨日开始全面生效。胡红玉在昨日的记者会上表示,对此感到兴奋,认为对本港意义重大。她说,本港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自由的经济体,但看到本港市场有歪曲的情况,竞争条例是打击损害竞争的行为,过去不违法的反竞争行为,包括合谋定价和以本伤人等,在《竞争条例》昨日正式生效后就变成违法,呼吁企业停止合谋定价等反竞争行为。

  胡红玉:大众是“线眼”

  胡红玉指,希望透过《竞争条例》能令商界得益,令守法的企业可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消费者亦可因而受惠,包括产品会有更多选择,价钱亦会更公道。她说,竞争法除禁止及惩罚违规事项,亦希望公众能理解竞争价值,成败不会只取决于执法的成效,同时会取决于倡议带来的效应。胡红玉形容“线眼”是大众,呼吁市民或业界若发现违规行为应举报。

  胡红玉称,竞委会至今已经收到超过500个查询及投诉。她透露,过去一周有关数字急增,认为这反映公众意识增加,企业亦希望能适应法例。

  竞委会为配合条例的全面实施,昨日正式推出全新网站,公众人士及企业可利用网站进行查询、作出投诉、查找各类申请及程序的详情。

  不少大型电器连锁店日前已开始陆续减价,被问及会否担心条例会间接扼杀中小企生存空间,胡红玉回应称,不会评论个别商户的做法,但认为条例是希望维护中小企需要及发展,以免他们被杯葛,她建议中小企可考虑集体采购,以增加竞争力。

  与通讯局协调管辖权

  在电讯及广播行业,竞委会和通讯事务管理局共享管辖权,为了协调两者职能,竞委会与通讯局昨日签署谅解备忘录,承诺双方在执行职能时,会确保条例中条文的诠释及应用一致,并会快速处理相关事件。由于通讯局的具体职能是规管广播业及电讯业,故对于共享管辖范围内的事宜,通讯局将担当主导机关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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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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