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巫成锋强调已预料到会因参选而遭受攻击,但不应牵涉家人
大公网11月18日讯 (记者龚学鸣)今届区选当中,频繁发生建制派候选人被鎅毁横额、恐吓等恶意滋扰事件。如今区选投票日临近,屯门兆康候选人巫成锋及其家人竟在网络上被人威胁起底,对方更扬言要号召网民对巫“主动安慰问候”。巫成锋对事件表示震惊,强调已预料到会因参选而遭受攻击,但不应牵涉家人。他又透露,他的一名年长义工昨日摆街站时亦遭人恐吓,他就两件事已向警方备案。有律师表示,相关网民的行为涉嫌触犯“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最高可判监禁五年。
本月17日凌晨2时13分,一名叫“NataliaChung”的网民在社交网站Facebook群组“SiuHongCourt~兆康苑”内,贴出一张疑似民建联候选人巫成锋及其家人的相片,并语带恐吓地称“大家想唔想听吓相中呢家人各位嘅“故事”呢?”“NataliaChung”又在相中人物的眼部画上黑条,称“有用黑条遮样”,所以“没侵犯私隐”。他又贴出一个链接,声称是相片来源,但记者点击时已不能打开。另一名叫“毕合作”的网民则在帖子留言中带强烈的恐吓味道:“展示出来唔代表什麽意思,唔可以话一展示出来就想杀他全家,唔畀大家都想关心下(他)家人?”。
义工摆街站遭恐吓
巫成锋昨日已就事件到警署备案。但“NataliaChung”随即发帖,竟号召网民“主动安慰问候佢啦”。巫成锋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昨日留意到这个帖子的时候,感到“非常震惊”,指被张贴出来的相片是他在今年年初生日时所拍,只有朋友才能看到,未知对方从何途径获得。他说:“我虽然料到会因参选被人攻击,但参选是我个人的事,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祸及家人”。
巫成锋又透露,未知是否巧合,他的一名60多岁义工昨早在摆街站时亦受人恐吓,有一名体型偏胖的男子声称会对他“见一次打一次”,令该名义工受到惊吓。他和义工亦已就事件到警署备案。
四年来被网络欺凌
对于连串的事件,巫成锋指出,有关群组包括上述两名网民在内的多名成员,自从他上届参选区议会以来,四年间从未在网上停止过对他的攻击,他算得上是“受尽挑衅”,但今次牵涉到家人却是首次。他强调,选举就应公平、公正,若他在正常选举下,即使未能成功当选亦感无悔,但对方不应该用网络欺凌这种“嗱喳”手段。
一直服务屯门兆康区的民建联社区主任巫成锋,过去四年来不断为服务屯门区引入新思维,透过举办不同的亲子活动,如派发小盆栽种植、“书换书”计划、开设扭气球学习班等,致力改善居民的亲子关系,促进社区和谐,但却一直遭受网络恶意攻击,而据网上资料,“NataliaChung”和“毕合作”等群组成员过往言论偏激,亦是“港独──可不可以?”、“命运自主”、“反赤化.反殖民”等多个有“港独”倾向的群组成员,并曾多次发表过支持“占中”的言论。
该区候选人还有报称独立的罗浩恩和民主党陈树英。
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成可判五年
对于屯门兆康选区民建联候选人巫成锋及其家人被威胁网上起底,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任何人有下述意图或目的而取用电脑,不诚实地意图导致他人蒙受损失,即属犯法,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
马恩国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任何人有下述意图或目的而取用电脑,(d)不诚实地意图导致他人蒙受损失(不论是在取用电脑的同时或在日后任何时间),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五年。
马又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554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八条《对候选人或准候选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或威胁对候选人或准候选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的舞弊行为》,任何人作出以下作为,(a)对另一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或威胁对另一人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以诱使该另一人(i)在选举中参选或不参选,即属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马续说,即使网民用了“安慰问候”这样字眼,但观乎整句句子的意思,有胁迫成分,故有关网民或涉嫌违反选举条例。
该区的候选人还有报称独立的罗浩恩和民主党陈树英。
反对派常恶搞抹黑建制
区选投票日在即,反对派通过网络进行欺凌、抹黑的招数层出不穷。巫成锋事件并非单独个案,早前专栏作家屈颖妍被人民力量成员“快必”谭得志恐吓“灭门”的事件亦涉此例。除此之外,反对派还热衷于通过网上改图,对建制派进行攻击及抹黑,手段极其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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