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17日讯 (记者陈璁)区议会选举临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日公布,从今年9月1日至本月13日,共收到23宗投诉,大部分与透露及不合法使用选民个人资料有关。公署提醒,候选人必须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收集他人个人资料必须以合法公平方式,其目的须直接与收集人的职能或活动有关,而个人资料亦不可用于收集时目的以外目的。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强调:“收集他人个人资料必须以合法和公平方式,其目的须直接与收集人职能或活动有关。个人资料不可用于收集时目的以外目的。在处理选民个人资料时,必须采取合理切实可行步骤,保障个人资料不受未获准许或违法查阅、删除、丧失或使用。”
公署又提醒有关人士在收集、储存及使用个人资料进行竞选活动时,必须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慎防侵犯个人资料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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