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完善选民登记

  大公网10月1日讯(记者冯瀚林)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昨日召开特别会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当局提出了六项建议措施以完善现行选民登记措施,包括修改申索及反对机制、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等。对于有人恶意更改他人选民登记住址,谭志源强调,以往曾提出要求新登记及更改住址时,必须同时提交住址证明,当时却不获支持,认为现在可以讨论,又希望争取在下年立法会选举周期前,以行政措施完善选民登记制度。

  谭志源昨日出席政制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时指出,当局提出了六项建议措施改善选民登记制度,例如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以及提高选民登记提供虚假资料相关罪行的罚则。至于如何监别选民住址的真伪,谭志源表示,“在未来考虑尽快建立一个这些楼宇的数据库,即是等如现在有些银行、有些地产公司在香港楼宇都有数据库,作为一个比对的基础,可能容易找出一些填表时填错或者是输入错的不存在地址。”

  此外,谭志源又说,当局希望争取在下年立法会选举周期之前,以行政措施及修订附例的方式,从而完善选民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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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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