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强:国安法不在香港适用是尊重“一国两制”

  大公网7月5日电(实习记者计梦慧 记者王田田)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日上午在北京出席首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后,就《国家安全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他再次强调,《国家安全法》在香港不适用,也不会通过基本法18条加入附件三,并认为这是尊重“一国两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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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国强指国安法在香港不适用,也不会加入基本法附件3,是尊重“一国两制”做法。大公网记者 王田田 摄

  国安法非国家专有 非针对香港

  有部分港人担心参加了一些可能违反《国家安全法》的活动,是否会被追究。袁国强指,《国家安全法》并不是中国专有,其他西方国家也等都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法律,而且现在国际社会关系复杂,国家在这个时候通过这一部法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袁国强重申《国家安全法》不是针对香港,在香港不适用,也不会通过基本法18条加入附件三,“这是尊重一国两制的做法。”因为在香港的基本法下,香港有宪法责任就23条立法,虽然现在未到时候,但将来会在适当时候处理。

  袁国强提出,新《国家安全法》并未增加新的刑事罪行,因此就某个具体的行为在《国家安全法》通过之前和通过之后,刑责是一样的。他说,留意到没有人不认同他说的这两点,《国家安全法》在香港不适用,也没有确立新的罪行,袁国强反问,“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担心,担心的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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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国强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大公网记者 王田田 摄

  港人如在内地需协助 港府会按既定机制帮助

  被问到可否承诺学民思潮、支联会等组织返内地不会因《国家安全法》拘捕?袁国强认为这不是承诺的问题,这是一个错误的角度。他说,在香港发生的行为不会因为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而增加了刑法上的责任,在法律上不应该就没有具体行为的事件作出承诺,也不可行。

  对于工党主席李卓人声称考虑进入内地以身试国安法,如果被捕,政府有何协助时,袁国强说,任何香港人若在内地有需要帮助的话,香港政府会依据既定的规则机制提供适当的帮助,至于具体情况现在无法凭空回答。

  将同港澳办法律部官员会面 未安排见王光亚

  袁国强说,在京出席的在此次论坛中,未就《国家安全法》交换意见,今次论坛主要讨论中华地区两岸四地的司法合作及其他相关领域交换意见。他明日上午到港澳办与法律部的工作人员会面,讨论司法合作问题,但未安排同王光亚主任见面。他不认为王光亚没有与他会面,是等于对政改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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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计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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