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特首梁振英,昨日首度开腔就无证居港男童“怀仔”事件发言。有关事件,由于激进反对派连日四出闹事,冲击学校、围堵居所,已经成一个社会热点问题。
对此,梁振英在回应中提出了一个在事件中较少为人提及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确恰恰正是事情的关键和实质:
“大家都会问一个问题,事件主角怀仔,如果他不是从内地来的,而是从其他地方来香港的一个小朋友,而所有其他情节是和怀仔完全一样的,这一班激进人士,他们会不会用同样的冲击手法来表达不满?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问一下。”
梁振英这一问,问得好。事实是,激进反对派之所以会对怀仔及其家人和相关小学如此“痛下杀手”、纠缠不放,并不是为了公义、为了本地入境条例的执法,而只是因为这是一个来自内地的男孩子!
证据之一,是不久前发生的同样事件,一名外籍女孩,户主夫妇没有替女孩办理手续及身份证件,结果女孩躲躲闪闪的过了十多年,近日终因受不住精神困扰而从高处跃下,了却“无证人生”。对这一事件,激进反对派怎不去其半山豪宅和国际学校门外示威抗议?怎不乘机发难,要入境处立即遣返所有尚待批准居留的儿童?
事实是,本港是法治之区,无证居留,是为法所不容的。市民纵或同情怀仔,也不会同意以牺牲法治为代价。待入境处查明怀仔“出处”后,怀仔家人必须先把他送返内地,再循正式手续,向内地出入境部门申请来港与祖母生活的批文,获准后再向特区入境处申请及轮候入境,届时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与祖母相依为命,而且可以光明正大的上学了。
而如果事态有变,怀仔在内地的父母现身,并且愿意认回儿子抚养,则成个故仔又可能是另一回事,结局也要改写了。不过,无论日后怀仔是去是留、是悲是喜,激进反对派都无权去滋扰这一对婆孙,更无权去滋扰坊众和学校,警方对违法恫吓、围堵和滋扰必须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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