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陈弘毅强调,选特首的投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报记者冯瀚林摄
大公网5月13日讯(记者 冯瀚林)反对派企硬要否决政改方案,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声称值得投票选的人都会被“筛走”;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直言,反对派的这个假定是不成立的,而且反对派亦可以在多种情况下“出闸”。陈弘毅强调,选特首的投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想行使这种权利的人占社会上多数或少数,都应该尊重。他呼吁反对派支持政改,改善现时的困局。
陈弘毅认为,这次政改方案的设计在人大8·31决定框架之下,尽量发挥框架内的民主和开放空间。他指出,入闸的门槛较低,120人可以联合推荐,参与推荐的人也有人数上限,可以保证、尽量鼓励多些人成为参选人。参选人产生后,可向提委会和社会介绍参选理念、政纲,因此,在参选人阶段已有一定竞争性。
反对派有机会出闸
然而,反对派扬言否决任何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陈弘毅认为,这次政改争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反对派认为那是“假普选”,“但我自己认为香港是自由、开放社会,所以任何选举,选民都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政纲和背景的情况下决定投票取向,所以无人能强迫选民投票。”陈弘毅又指出:“有人认为这是‘假普选’,因为将来的候选人都是不值得市民支持的所谓‘烂苹果’、‘烂橙’,但我自己的看法就是,将来提委会提什么人是不能预测的,所以我们不能过于武断批评这些是‘烂苹果’、‘烂橙’,可能是好好的生果呢?你怎知一定是差劲呢?”
对于反对派形容参选人需要过半数出闸是“不合理筛选”,陈弘毅分析指,反对派可以在多种情况下出闸。第一,就是只有两名参选人,一名是建制派支持,另一名是反对派。“如果只有两个参选人,一个是‘泛民’,由提委会成员推荐的,去到第二阶段,我们投两至N票,就计两至N票,最少投两票,这样两个参选人便能成为候选人。这个是可能的。”
第二种情况,陈弘毅举例说:“建制派可能有不同意见,甲和乙是建制,丙是‘泛民’,建制之中,有些可能支持甲,有些支持乙,他们要投两票,最少投两票,不排除有建制派人士投甲和丙,或者乙和丙,所以不一定说丙没有机会胜出。当然,亦都可以提委投三票,三位也是过半数出选。”他续说,如果反对派推出一个大家也接受、爱国爱港的人士,丙胜出的机会也大。
可改善与中央关系
现时反对派的态度依然强硬,政改僵持的困局未有解决。陈弘毅表示,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反对派支持政改,这有助于改善他们与中央的关系,而抗拒中央对反对派亦没有好处。“如果否决了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根据2007人大决定,立法会的普选问题根本无可能进入议事日程。”
陈弘毅又指出,否决政改不单是否决政策,同样否决了有很多想投票的市民的投票权,而这个投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举例说,假设民调显示,有一半人希望有普选,以五百万合资格选民计算,有二百五十万,“如果反对派否决政改方案,即是否决了这二百五十万人的投票权,这二百五十万人也会不满。”陈弘毅希望,反对派能尊重想投票的人的公民基本权利,支持政改,而未来普选制度可以透过本地立法和开启“五步曲”改善。
本地立法即可优化提委会
对于反对派提出“袋住先就会袋一世”的言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指出,优化提委会可以分为本地立法和开启政改五步曲两个阶段,“如果第一次普选之后,通过本地立法去增加提委会的广泛代表性,很大机会可以实现。”他重申,即使否决政改,人大8·31决定在日后仍然有效。
就本地立法而言,陈弘毅表示,“根据政府建议基本法附件一的修订,提名委员会根据附件一的修正案,分开四大界别1200人,但四大界别分开为多少子界别,每个子界别又由什么人选出来,提委会的选民基础有多大,这些都是可以透过本地立法规定。”至于开启“五步曲”方面,陈弘毅认为,如有人建议调节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或者选出来是否只限于二至三人等问题,都可以用政改“五步曲”去处理。“但我想强调,即使不用“五步曲”,只用本地立法的层次,都有相当大的空间去优化现时的提委会构成。”
对于反对派仍要求撤回人大8·31决定,陈弘毅指出,根据他对8·31决定内容的理解,2017年或以后都是按这个决定进行,“即使今次政改被否决,8·31决定仍然有效,下一次政改,下一次我们要提交一个普选特首方案给立法会,他们也要根据这个决定。”他重申,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可以要求人大常委会撤销决定,因为决定已经清楚说明,这是建基于基本法和中央政府对香港特首普选的基本原则,包括特首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出任,包括香港普选的制度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普选特首是民主一大步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在政改咨询期间,不断提出新的建议,例如“白票守尾门”、特首与反对派展开公开电视辩论等,不过有关建议未有被接纳。他表示:“我觉得提出这些意见主要目的都是让社会人士多些讨论,不一定要采纳这些意见,讨论过后,我相信社会人士对这些问题有更深入的认识。”
对于提出的意见未有被政府接纳,会否觉得气馁,陈弘毅表示,最重要是让社会人士多讨论。就电视辩论而言,即使没有一个特首与某个反对派领袖辩论也好,都有很多不同渠道、不同讨论,透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一定程度上都达到电视辩论的效果。陈弘毅又表示,关于白票的讨论也是有意义的,重申这是自由开放的社会,任何选举结果都是真民意的表达,因为市民是有选择的。
“我不觉得心灰,因为人大决定之下,我们可以实现普选,对香港来说,这是一件好的事。由市民无权选特首,一直迈进到有权选特首,这是民主发展重大的一步。”陈弘毅说,即使今次不行这一步,今次所做的准备工作都可以为以后走这一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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