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显聪拒捕阻差办公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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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招显聪在佔旺清场期间涉阻差办公拒捕罪成,官押后至本月22日判刑 资料图片

  大公网5月9日讯(记者叶汉亮)“港独”活跃分子、“香港图博民族自决会”成员招显聪于去年十月佔旺清场期间,涉嫌用身体冲击警方防线,被制服后激烈反抗及脚踢警员,令警员受伤,被控阻差办公、拒捕及袭警三项罪名。观塘法院昨日裁定,被告招显聪阻差办公、拒捕两项罪名成立,袭警罪不成立。暂委裁判官崔美霞指出,被告招显聪证供矛盾、不合常理,认为被告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案件押后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需即时还押。

  警方去年10月在旺角佔领区清场期间,30岁被告招显聪涉嫌用身体不断冲击警方防线、被警员制服后仍激烈反抗,期间脚踢警员,令一名警员受伤。招显聪被控阻差办公、拒捕及袭警三项罪名,招早前否认三项控罪。

  口供矛盾不合常理

  观塘法院暂委裁判官崔美霞昨日作出裁决,被告招显聪阻差办公、拒捕两项罪名成立,袭警罪不成立。裁判官崔美兰指出,警员的证供均诚实可靠及坦白直接,亦没与事实存有矛盾,接纳他们的证供。裁判官又指,被告招显聪的证供称知悉当时警方清场,并称准备离开现场,但两小时后仍在现场,认为被告口供矛盾、不合常理,指被告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

  裁判官表示,详细考虑过控辩双方的证供后,认为被告招显聪故意冲击警方设立的防线,阻挠警员执行职务,期间更撞向一名警长,并在警员劝诫下,依然继续冲击警方防线,是有意图阻挠警员,而被告被警员制服拘捕后仍不断挣扎、激烈反抗,故裁定被告阻差办公及拒捕两项罪名成立。

  违缓刑令被拒保释

  裁判官续说,由于案发时现场人多混乱,不排除被告脚部意外碰到警员,事实上有警员作供时坦言,招的动作可能是出于被制服后的情绪反应,未必是有意踢人,故认为招的行为虽有可疑,但不能排除意外触碰的可能性,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被告袭警罪不成立。

  控方律师提出,被告在去年六月,曾因擅闯军营被判缓刑一年,认为是次案件亦违反缓刑令。辩方律师则指,被告不会作任何求情,惟希望可让被告保释,因被告下周尚要处理另一宗案件。裁判官则拒绝被告保释要求,并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2日待取得其背景报告后再作判刑,被告需即时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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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惟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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