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卢伟聪表示,任何人受袭或遭遇不公平对待,警方都会全力调查\本报记者蔡文豪摄
大公网5月5日讯 (记者 陈卓康)就电视台与电台记者去年“占中”期间采访时遇袭,有报道指疑犯在认人程序获准戴浴帽及口罩,新任“一哥”卢伟聪强调尊重采访新闻自由,承诺跟进有关案件,而按程序疑犯可提出换装或更换戏子的要求,但他不评论个别案件。他又指,法庭就涉及“占中”案件的入罪率超过七成,否认警方“滥告”,外界不应只着眼于脱罪案件。
将跟进记者遇袭案件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表示,已收到律政司的意见,会进一步调查无线电视记者遇袭的案件,另一宗港台女记者被袭的案件,由于有新证据会再作跟进。卢伟聪称,公众活动参与人士,包括警员和记者,安全是首要考虑,任何人受袭或遭遇不公平对待,警方都会全力调查,不会放弃,每宗案件都希望能破案,尽力搜集证据,将违法人士绳之以法。
就昨日有报道指,该宗袭击案的疑犯于认人程序时,获准连同“戏子”全组人戴上浴帽及口罩,卢伟聪表示,难以就个别案件一概而论,要视乎每宗案件特色。他以自己曾处理“金毛”疑犯认人为例,称疑犯曾经因为“戏子”发色不够金为由,要求认人时戴帽子,换装要求是否合理,由现场负责的总督察决定批准。他强调,警方必须尊重疑犯的权利,否则上庭时疑犯以认人程序不公平为由抗辩,可能令控方败诉。
据了解,一般认人程序疑犯可以选择“戏子”,如“戏子”与疑犯外形完全不同,疑犯有权否决采用,如疑犯最终否决所有“戏子”,警方的处理方法是取消该次认人,或向证人查问是否凭头发等部分特徵辨认身份,如证人主要看疑犯的五官,警方或会答应疑犯戴帽进行认人程序。
另外,对于有意见指警方“滥捕”示威者,甚至有“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之说,卢伟聪称与涉及“占领”行动的案件在法庭定罪率超过七成,被捕人士有不同意见阵营人士,外界不应?眼于不入罪的案件。他指当时“占领”现场“七国咁乱”,警员现场有合理怀疑有人违法便作出拘捕,其后如有新证据出现,警方参考律政司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便会撤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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