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黄之锋(中)与岑敖晖(左)等20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资料图片
大公网4月11日讯(记者 龚学鸣)违法“占中”主要搞手“双学”即将“落镬”。律政司向本报证实,本月初已向法庭申请,向20多名“占旺”清场时阻碍执达吏采取“刑事藐视法庭”的法律程序,将展开交付羁押程序。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昨日在个人网站证实收到律政司信件,两人仍毫无悔意死撑“既来之则安之”、“要来的,始终要来”。同样于“占旺”清场被捕的人民力量执委谭得志(快必)就侥幸“甩难”,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后决定不予起诉。
去年“占领旺角”期间,潮联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于10月成功申请法庭禁制令,禁止占领者堵塞亚皆老街一带路面,但占领者未有理会“赖死唔走”。去年11月26日,警方在执达吏要求下协助执行法庭禁制令,行动中拘捕逾20名涉阻挠顽抗的示威者,包括岑敖晖、黄之锋、黄浩铭、谭得志等主事者,涉嫌藐视法庭、刑事毁坏及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
律政司昨日回覆本报查询称,已于2015年4月2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共20宗单方面申请,要求法庭给予许可,准许律政司分别对20位人士展开有关刑事藐视法庭的法律程序。涉案的20位人士涉嫌于2014年11月26日,干扰或阻碍司法机构执达主任和被要求提供协助的警务人员,执行高等法院区庆祥法官所颁发的临时禁制令,而由于有关许可申请正在进行中,律政司不宜透露该20名人士的资料。
岑敖晖、黄之锋及黄浩铭唯恐世人不知,昨日于其个人Facebook证实收到律政司信件,并上载律政司信件的照片。从信中可见,律政司向当事人称已单方面申请要求法庭给予许可,就11月26日“刑事藐视法庭”被警方拘捕一事,要求法庭批准展开交付羁押程序。
无悔意发帖称政治检控
三人留言更是毫无悔意,黄之锋发帖称“由始至终不认为自己有刑事藐事法庭,在旺角清场当天根本没和律政司代表(即执达主任)有任何肢体接触,但拖延数月终须进行政治检控,那便‘既来之则安之’。”他又妄称自己被捕可令反对派不会转投赞成票,“否决政改便愈有希望”云云。
岑敖晖就死撑“要来的,始终要来,其实这也来得比我想像中迟”,又称坦然面对自己将罪成入狱的预料中的代价。黄浩铭就称“感谢特区政府送我最丰富的复活节礼物”。不过,另一名占旺被捕者、人民力量谭得志收到政府律师信指经过进一步考虑有关案情,以及徵求外委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意见后,律政司决定不会起诉他刑事藐视法庭,谭“得戚”地表示“佢告我没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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