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岛海难生还者为周志伟求情 法官称难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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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被告周志伟的妻子旁听后,无回应任何提问/本报记者梁康然摄

  大公网讯(记者 梁康然)在判刑前,辩方为两名被告求情,指两人在海难后都出现创伤后遗症,包括出现抑郁徵状、失眠,甚至害怕大海无法再乘船等,而被告两人亦因事件难以面对家人。但法官祈彦辉认为,被告两人所受的痛苦,远不及海难死者家庭面对失去至亲的悲痛。

  昨日辩方为被告黎细明求情时称,黎细明出生于海上世家,一直从事航海工作。他教育水平不高,只有小二程度就投身海上工作,但他当船长多年来,未曾被投诉或批评。在海难发生前,他有良好航海纪录。

  辩方强调黎非不顾而去

  辩方强调,事发后他已尽力通报各方,尽力求助。当日他决定驾船离开现场,主因是海泰号受损,为保海泰号的乘客安全而驶返码头,并非肇事后不顾而去。辩方最后指,黎细明性格良好,海难发生令他难以忘记,不能释怀,事后黎细明出现抑郁、失眠、情绪大幅波动等后遗症。

  至于被告周志伟的求情,辩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当中包括一名海难生还者。该名生还者表示,当日在船隻下沉前,周志伟一直留在船上协助拯救,包括指示救生衣位置,维持秩序等,未曾弃下乘客,认为他一个尽责的船长。而周的同事亦呈上数封求情信,指被告为港灯驾船工作逾三十年,每星期工作达168小时,但一直保持航行安全纪录。海难发生时,周是最后离船的人。

  辩方再指,周志伟在两船相撞后手臂及肩膊骨折受伤,但他仍然坚守船长责任,事后周的手臂已永久伤残,形容他本身亦是事件受害者。辩方表示,他也出现创伤后遗症,经常沉默不语,时会出现抑郁情绪。周志伟本身因热爱海洋,才选择在海上工作,但事件令他恐惧海洋,甚至无法乘坐渡海小轮。

  法官祈彦辉在判刑时接纳辩方求情,认同两名被告因海难事件受到不同创伤,有受同情之处,不过对比他人失去亲人之痛,被告两人所受的伤痛无法相比,因此难以对被告两人作出轻判。

  此外,港九小轮昨日回应有关判决表示,公司尊重法庭的判决,并慰问黎细明、其家人及肇事者家属。至于上诉与否,相信黎先生会咨询法律意见。公司会根据香港有关法例及与黎先生的僱佣合约处理,如有需要,公司会尽力协助其家人。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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