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23条自行立法较合适

图:范徐丽泰

  大公网1月25日讯(记者吴维思 王一梅)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早前建议将内地新《国安法》透过基本法附件引入香港。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昨日首次谈及相关问题,她表示,《国家安全法》尚在草拟,如今讨论应否在香港实行,言之尚早;她倾向支持由本地就基本法23条立法。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亦首次回应说,现阶段看不到符合条件将《国安法》透过基本法附件引入香港,他认为,香港根据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较为合适。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重申,香港有义务为23条立法,时机则应由政府决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国安法》现时“十画未有一撇”,亦不在今年三月的两会议程,社会不应炒作。

  范徐丽泰昨日在深圳出席香港赛马会慈善活动时表示,现时内地《国安法》尚在草拟阶段,去年12月才开始初审,讨论有关法律应否在香港实行,言之尚早。她指出,吴秋北建议将《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他作为人大代表履职的方法,强调任何人大代表想提出建议,都是个人决定及权利。不过,范徐丽泰表明,她不打算参与吴秋北提出的联署。

  范徐丽泰指出,按照基本法,香港政府有宪制责任就23条立法,时机就由港府决定,始终有一天要进行,而她个人倾向以本地立法方式处理,但重申现在不是适当的时候。她补充说,即使按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内地法律,也要经过本地立法过程。

  袁国强昨日出席新民党四周年庆典时向传媒表示,根据基本法23条由香港自行立法,较将全国性法律引入香港合适。他指出,根据《基本法》第18条,要将全国性法律透过附件引入香港,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和情况,但现时他看不到香港符合相关条件。

  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梁爱诗昨日出席公开活动时指,《国安法》能否透过基本法附件引入香港,要视乎国家安全法的草案是否适合在港实施。她又说,即使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也有不同方式,如果以本地立法的方式,最直接就是透过基本法。至于特区政府是否应先为基本法23条立法,梁爱诗说,特区政府有义务为23条立法,亦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但合适的时机要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由特区政府决定,她不知道。

  谭惠珠昨日出席政改论坛前见记者,再次被问及对引入《国安法》的看法。她希望大家不要炒作有关议题,并形容《国安法》现时“十画未有一撇”,亦不在今年三月的两会议程上,她也未见过草案内容,香港没有基础可以讨论《国安法》。谭惠珠认为,香港先为23条立法更为实际,23条应该一早就立法。至于是否有需要尽快就23条立法,她引述特首梁振英说,今届都不会立法,她又指,现时香港所发生的所有事,已有刑事法律及公安法足以处理,往后应由下届政府在适当时机为23条立法。

  前保安局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本地就23条立法比较理想,但立法会未来两年议程繁重,无条件及时间就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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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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