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获释遭扔鸡蛋 两男子被警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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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离开法院时遭人扔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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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右后脑位置“中蛋”,衣服也沾有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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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右后脑位置“中蛋”,蛋液从头发滑落至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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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留下一片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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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网11月27日讯 据本港媒体南早中文网报道,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今日(11月27日)被控阻碍公职人员,到九龙城裁判法院上庭应讯。离开法院时,他被人投掷鸡蛋,击中头部,警方带走两名涉嫌男子。黄之锋称,被捕时遭警方伤害身体,被扣押时遭辱骂。

  按照法庭划定的禁足范围,黄之锋不得进入包括花园街、上海街、登打士街和旺角道等指定范围。裁判官同时允许他在转车或乘坐交通工具时经过这些区域。

  黄之锋离开法庭时表示,质疑法庭划定的禁足范围太宽,同时投诉被捕时曾被警方伤害身体。

  黄之锋称,昨天被捕时有10多名警员冲向他,将他按在地上,期间被伤害身体6到7次,包括阴囊、耳朵、颈部、脸部。在扣押期间,他表示没有受到特别的肢体暴力,但有受到粗言秽语辱骂。黄之锋对警方的有关行为表示极度失望,并要求警方交代。

  黄之锋称,昨天学民思潮与学联的代表在旺角与警方没有任何冲突,只是向法庭执达主任询问禁制令范围,结果却被控告,对此表示失望。

  和黄之锋今天一起应讯的还有其他30名在警方执行法庭针对旺角部分道路发出的禁制令期间拘捕的人士。包括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常委司徒子朗、社民连梁国雄和黄浩铭、人民力量谭得志等。

  控方继续申请将案件押后到明年1月14日再审,并申请被告保释条件是禁足旺角制定范围,获得裁判官批准。裁判官批准黄之锋以500港元保释外出,除了转车或乘坐交通工具时经过,否则不准进入旺角禁足范围。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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