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郑强调,特首候选人的提名程序问题上,有“多种不同意见”。
大公网7月15日讯 据香港南华早报中文网报道,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下午2时30分向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提交政改首轮咨询报告。报告中提及2017年特首普选的“公民提名”办法,同时呼吁市民和政党不要再在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上难以实现的方案上虚耗精力,否则会错失2017年落实普选特首的机会。
报告同时提出,社会主流意见认为,无须修改2016年立法会选举办法。
林郑月娥称,在为期5个月的首轮政改咨询中,港府专责小组进行了226场咨询和地区活动,收集到了大约12万4700份书面意见,为上一次政改咨询的2.5倍,首轮咨询报告按照去年12月发表的咨询文件提出的关键议题整理和总结收集到的报告。
根据香港的政制改革五部曲,今日特首梁振英将迈出第一步,即向全国人大常委提交有关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意见。林郑称,她的这份咨询报告就是为特首启动政改第一步做准备。
作为港府政改专责小组的领头人,林郑称,这份政改报告将对市民大众的意见“如实反映,客观持平”。
2017年普选特首的关键议题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特首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特首候选人的数目、特首选举办法。
林郑称,针对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有意见认为,应该参照目前选举委员会的四大界别同比例组成,也有意见认为,可以按比例适当增加议席,吸纳新界别或增加某些戒界别的组成人员。
有意见认为,提委会的人数应维持在1200人不变,如需增加,也不应超过1600人。
林郑强调,特首候选人的提名程序问题上,有“多种不同意见”。
有意见认为,应该通过两个阶段提名特首候选人,即提名委员会先选出获得一定数量的提委会成员提名的参选人,再从参选人中,推出获得一定比例的提委会成员支持的候选人。
有意见认为,应该维持现行选举委员八分之一成员支持的门槛。
林郑还报告,其他提名门槛和提名程序建议包括,引入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等。
在特首候选人问题上,政府收到的主流意见有两种,认为有需要设定候选人数目的,有认为2到3人为宜,也有提出其他数目,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无需设定候选人数目限制。
针对普选方式,政府报告称,较多意见认为应该通过两轮投票,候选人须获得超过半数的有效票数方可当选。其他意见认为,通过一轮投票的简单多数制决定即可。
林郑总结,有关普选特首的整体四大共识包括:社会普遍殷切期望在2017年能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社会大众普遍认同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决定上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落实普选;社会大众普遍认同在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未来的施政、经济、社会民生、长期发展、繁荣稳定有正面影响;行政长官人选需要爱国爱港。
林郑的报告还指出,咨询意见显示,大众认为暂时无须就2016年立法会选举办法作重大修改。
林郑承认,在咨询期内已经有法律专业团体和社会人士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但在咨询期后,仍有市民和团体通过民间组织的投票及大游行表达普选应该包含“公民提名”元素的诉求,也有团体提出“真普选,无筛选”。
林郑表示,社会有争论可以理解,也是香港多元社会的正常现象,政府尊重市民和平理性合法地表达意见,也理解大家对香港的民主、自由、法治等核心价值的坚持,政府已经充分听到大家的心声,会如实反映。
林郑表示,香港政制发展,有进展比原地踏步好,她呼吁大家在合法的政制缝隙中寻找共识,不要再在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上难以实现的方案上虚耗精力,否则恐怕会错过2017年落实普选的机会。
林郑结束报告之后开始接受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有议员质问,为何政府不在这份报告中明确说明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现在这样的提法是否只是为了避免提前“占中”发生?是否会让香港继续混乱?
林郑回应称,这份报告的面对就是为特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决定是否有需要修改特首和立法会选举办法做准备,报告已经达至这个目的,就是否需要修改两个选举办法,找到社会上的普遍意见,让特首可以在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确切提出他的意见。这意见就是,特首选举办法需要修订,立法会选举办法不需要修订。
议员再次追问,林郑再次回答时,陈伟业、梁国雄、黄毓民等泛民议员先后鼓噪,高呼要真普选、要公民提名。梁国雄向林正月投掷塑胶充气锤子、鸟笼道具等物,被会议主席以扰乱秩序为名赶出会议厅,他一边被拖出会议厅,一边高呼要公民提名的口号。
政府提交咨询报告之前,“占领中环”、学联等团体已经声明,如果全国人大常委订定的政改框架不符合真普选的标准,就会发起公民抗命行动。
全国人大常委将于8月开会审议有关香港政改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