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梁振英表示,在香港没有所谓“公投”的法律基础或机制 记者黄洋港摄
大公网讯(记者 吴维思) “佔领中环”前日展开为期一周的所谓“全民投票”,要求支持者就三个都含有公民提名元素的违宪方案投票,企图自製民意。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明确表示,在香港没有所谓“公投”的法律基础或机制。梁振英亦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他本人、特区政府和中央都很希望做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但前提是普选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梁振英昨日出席公开活动时被问及有关“佔中公投”的问题,他表示,这个所谓“公投”,“大家都知道在香港的法律来说是没有这样的法律基础或机制。”梁振英指出,政府十分重视2016/2017政改相关的问题。因此,在过去五个月,政府做了大量的咨询工作,在各个地区、各个界别,政府听了十分多的意见。政改三人组在这段期间亦不辞劳苦,做了大量收集和分析意见的工作。
梁振英说,政府会尽快把大家的意见整理好,然后发放咨询报告。“我本人和特区政府,中央也是,我们很希望能够做到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梁振英强调,前提是普选一定要符合基本法,一定要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决定。他指出,早前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都已经公开说“公民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的。
林焕光:不属投票程序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亦指出,“佔中公投”不具法律基础,严格来说不能称为“公投”或投票程序,应归类为公民意见表达,这和游行、示威、民意调查在本质上都是一种表达方式,他以平常心视之。林焕光说,政制改革已过了第一阶段,官员正很小心地分析意见,下一步将发表如何往下走的意见。对于“佔中”投票人数多寡,林焕光不作评论。
对于政府应否理会所谓“佔中公投”的投票数字,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日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这个问题应由政府回应,他相信政府最终提出的政改建议,一定完全符合基本法,而政府亦一定会听民意。曾钰成直指,无论“佔中公投”的投票人数有多少,都不能将一个本来不符合基本法的方案,变为符合基本法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