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14日电 (记者梁康然)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首名控方证人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昨日继续作供,指称许仕仁在2005至2009年间,曾因涉及利益冲突而避席行会会议11次,但讨论涉及新鸿基的马湾项目、西九项目等议题时,许仕仁不曾申报利益,亦不曾避席,亦因此获得相关的政府机密文件。不过,郭炳江的代表律师Clare Montgomery提出反驳,认为当年时任行会成员的梁振英,曾向马湾农场东主提供意见,协助东主向政府投诉,但梁振英无需避席,因此许仕仁曾向新鸿基提意见,亦无需避席。
黄洁怡进行第2日作供。她指称,许仕仁只向行会申报,他拥有2间无商业活动的公司,当中一间是准备在未来开闢两岸投资。另一间则拥有1辆汽车及司机、秘书。另外,他曾在湾仔拥有住宅单位及租用2个自住单位。
行会任内申报利益11次
她称,许仕仁只在2006及2008年以机密方式申报上述利益。不过2005年和2007年的申报文件,秘书处无法找到,其中一个可能性是文件遗失。
至于因应行政会会议特定内容而提出的利益申报,许仕仁共提11次。当中6次是许仕仁身为官守成员时提出、5次是任非官守成员时提出。黄洁怡称,许仕仁自称有利益冲突而避席的会议,包括讨论赛马博彩税税制、由马会建高尔夫球场、修订公务员长俸等议题。当年许仕仁以出任马会名誉董事、长俸受益人等理由而避席。
黄洁怡续谓,所有行会的会议文件全属政府机密文件,只有特首、政务司司长等主要官员才可获得整份会议文件,其他成员只获得部分文件。以西九项目为例,在行会召开前,当年的财政司司长、经济及劳工局长、环境运输公务局长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均有申报利益,但许仕仁无任何申报,因此可取得整份会议文件。
辩方:无需申报任前利益
辩方盘问证人时,郭炳江代表律师Clare Montgomery引用1995年的事例,认为行会成员向涉事者提供意见,不会有利益冲突。Clare称,时任行会成员的梁振英曾协助马湾农场向政府投诉,要求马湾发展项目更改道路设计,当时梁振英无需避席。黄洁怡答称,她未曾看过1995年的文件、相关投诉信,也不曾列席有关会议,她难以评论。
Clare又称,梁振英本身是测量师,成为官员前曾在戴德梁行及仲量行受薪工作,但他无需就此一一向政府申报,证明行会成员不一定需要申报过去曾收受过的金钱利益。黄洁怡则强调,利益申报是各个行会成员的责任,至于是否与现行的工作有利益冲突,需由成员作出个人的判断。
证人黄洁怡已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继续。